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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6/2022-022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22〕43号
成文日期 2022-06-2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6/2022-022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22〕43号
成文日期 2022-06-2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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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内司通2022〕18号)、《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鄂司发〔2022〕39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全区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本次评查范围。 

  二、评查内容及标准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具体标准参见附件5《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附件6《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附件7《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三、评查方式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自评、区司法局组织评查组随机抽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自查案卷数量不少于本部门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总数的30%(2021年度没有行政执法案卷的单位须书面说明);并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报区司法局进行评查,该阶段没有行政处罚案卷的单位须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查步骤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6日) 

  1.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人员对本部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已办结的全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 

  2.统计本部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已办结的全部行政执法案卷,填写统计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3.结合案卷统计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并根据自查自评情况填写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表(详见附件4),详细写明各案卷扣分的具体情况,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自查自评情况撰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情况、本单位2021年1月1 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各类型行政执法案卷总数,纳入自查的案卷数、自查发现的问题、挑选规范案卷情况、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等,并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结果和印证材料报送至区司法局,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没有行政执法案卷的单位须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5.为合理安排汇总上报事宜,请各执法部门于2022年6月26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自评报告、附件3、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以及2021年1月1 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类型行政执法案卷原卷15卷于6月27日前报送区司法局。 

   (二)评查案卷阶段(2022年6月26日-6月30日) 

  区司法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案卷进行评查。挑选出东胜区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执法案卷(不限案卷类型)上报市司法局进行评选。 

  五、评查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自查,指定专人负责案卷的调取,方便抽查案卷,保证评查工作顺利进行,并按规定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本次案卷评查的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各部门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的重要依据。 

  (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要把案卷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案卷评查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联系人:马雨濛 奇星録   

  联系电话:0477-8381643、0477-8381644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531办公室 

  邮箱:sfjfzszfjd@163.com 

    

  附件1.《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鄂司发2022〕39号) 

        2.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单位名单 

        3.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 

        4.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表(样本) 

        5.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6.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7.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1日 

    

原文下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docx
原文下载:附件2-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