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970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21〕2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970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21〕2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公文时效 |

各直属国有企业:
一、确认亏损子企业
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为,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商业竞争类子企业。
二、亏损子企业治理目标
(一)能够扭亏为盈的,力争在2021年底前实现扭亏为盈。
(二)暂时无法扭亏为盈的,利润总额要比上年减亏50%以上。
(三)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子公司要关闭注销或重组整合。
以上三条符合其中一条即为完成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将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2739875176@qq.com),保质保量报送有关材料,确保工作对接顺畅。
(二)严格按照年底财务报表报送,认真开展梳理排查,将治理亏损子企业名单和企业经营情况解释说明形成文字报告,经集团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15日前报送我委。
(三)对列入治理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名单的企业,要“一企一策”制定治理方案,按要求完成治理工作,并年底形成正式工作报告报送我委。
附件: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
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企业集团 |
分管领导 |
责任部门 |
部门责任人 |
联络员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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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下载:关于开展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