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973 | 主题分类 | 综合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21〕2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973 |
主题分类 | 综合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21〕2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公文时效 |
各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
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深化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董事会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评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区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不含职工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董事评价坚持下列原则:
(一)客观公正;
(二)注重实绩;
(三)立足职责;
(四)全面评价。
第四条 对董事会和董事实行年度评价和任期评价。由区国资委组织实施,一般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一并进行,任期评价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任期一致。
第二章 董事会评价
第五条 对董事会重点评价其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规范性主要评价董事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依规运行等情况。有效性主要评价董事会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发挥功能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以及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公司管控、风险防范、监督落实等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具体评价表详见附件1)。
第六条 对企业董事会评价实行董事会自我评价、企业内部评价、监事会评价、出资人评价相结合。
(一)董事会自我评价。董事会根据《董事会评价表》进行自我评分,将结果报区国资委,同时提交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与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相结合,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单列董事会自我评价意见,简要明确以下内容:董事会年度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和改进的方向及措施,以及新的年度工作计划、建议等。参加经营业绩考核会议时按照《董事会评价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分。
(二)企业内部评价。企业非董事会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经理层成员和部分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参加经营业绩考核会议的其他人员,按照《董事会评价表》的标准和要求对董事会进行评价。
(三)监事会评价。监事会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参加经营业绩考核会议时按照《董事会评价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分。
(四)出资人评价。区国资委结合董事会年度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日常监管情况、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以及董事会重大事项专题报告会情况,对董事会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并可通过与相关人员个别谈话,对企业内部控制、财务监管、重大决策、产权流转等关键业务和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评估方式。区国资委对董事会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跟踪了解,视情况派员列席董事会,通过日常收集信息、与外部董事沟通、跟踪记录等方式,了解掌握董事会运行情况,作为对董事会年度工作评价依据之一。按照《董事会评价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分。
第七条 区国资委结合董事会年度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日常监管情况、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以及董事会重大事项专题报告会情况,对董事会年度工作进行评价。
第八条 加权计算评价得分。董事会自我评价、企业内部评价、监事会评价、出资人评价分别占10%、20%、20%、 50%权重。根据每项评价指标的得分和各测评主体的权重综合计算评价得分。
第三章 董事评价
第九条 对董事重点评价其德、能、勤、绩、廉,主要包括职业操守、履职能力、勤勉程度、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方面(具体评价表详见附件2)。
第十条 对董事评价实行董事自我评价、企业内部评价、监事会评价、出资人评价相结合。
第十一条 评价程序。评价董事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一)董事自我评价。董事于每年经营业绩考核时向区国资委书面报告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二)企业内部评价。企业非董事会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经理层成员和部分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参加经营业绩考核会议的其他人员,按照《董事评价表》的标准和要求对董事进行评价。
(三)监事会评价。监事会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并按照《董事评价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分。
(四)出资人评价。区国资委根据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结合日常监管,并可通过与相关人员个别谈话,对董事进行评价,按照《董事评价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分。
第十二条 加权计算评价得分。董事自我评价、企业内部评价、监事会评价、出资人评价分别占10%、30%、30%、30%权重。根据每项评价指标的得分和各测评主体的权重综合计算评价得分。
第四章 评价结果及运用
第十三条 区国资委综合各主体评价得分情况,形成年度评价意见和任期评价意见。董事会评价意见与企业沟通,董事会对总体评价初步意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区国资委反映。评价初步意见报区国资委党委审议,最终形成企业董事会总体评价结果,向区直国有企业董事会进行反馈。董事年度评价结果向董事本人反馈。
第十四条 按照综合评价得分多少,将董事会分别评定为运行良好、需要改进、需要改组三个档次。其中: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运行良好,综合评价得分在60-90 分之间的为需要改进,综合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需要改组。对综合评价结果为运行良好的董事会给予肯定和鼓励;对综合评价结果为需要改进的董事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综合评价结果为需要改组的董事会,提出改组方案,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按照综合评价得分多少,将董事分别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综合评价得分在70-90分之间的为称职,综合评价得分在60-70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综合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对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董事,由出资人代表给予适当奖励;对年度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董事,给予肯定和鼓励,对年度评价结果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个年度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调整或解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职工董事评价,由区直国有企业自行制订评价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董事会评价表
用价 |
评价指标 及分值 |
评价要点 |
董事会 运作的 规范性 |
组织建设 (10分) |
授照《董事会工作指引》要求,董事会工作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改革发展需要,工作力量配备充足。 按照《区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指引》要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健全完善,设立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事机构,力量配备充足。 |
制度建设 (10 分) |
董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内容全面、操作性强,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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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运行 (30 分) |
自觉维护党委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定位清晰,运转协调高效,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并按其运行;会前准备充分,提交会议的文件资料在内容和程序上符合企业相关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会议组织规范;依法依规表决;相关材料完备。按时提交董事会年度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做到客观真实、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及时、真实、完整的向出资人披露信息,报告重大事项。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支持和服务。 |
|
董事会 运作的 规范性 |
功能发挥 (12 分) |
推动企业有效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按照企业功能定位,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质量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国资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管业绩考核目标全面完成,按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
版略引领 (8分) |
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决策、重组改制、国有资本布局等契合东胜区城市功能定位,符合区国资委国有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按区国资委要求,董事会定期评估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根据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及时做出适应性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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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 (6分) |
紧扣转型发展主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好董事会在创新战略规划制定落实、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激励约束等方面作用,统筹推进企业科技、管理、商业模式、品牌、文化等创新,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重点以新理念、新思维、新技术应用促进管理与服务等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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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控 (8分) |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的管控模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带头遵守及推动有效运行,在促进董事会高效决策、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作用。建立对派出董事、监事的培训、管理、考评机制,充分发挥派出董事、监事的作用,提升公司管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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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 (8分) |
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资产重组、投资融资等项目文件中有风险评估专项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投资、财务、金融、法律、产权流转、知识产权、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重大风险,未出现重大资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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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落实 (8分) |
加强对经理层的监督约束,促使经理层正确行权履职,保证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按照管理权限,严格业绩考核,合理确定薪酬激励水平,对区国资委总体评价意见以及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有效进行整改落实。 |
附件2
董事评价表
评价 内容 |
评价指标及分值 |
评价要点 |
德 |
职业操守 (20 分) |
1.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出资人利益和企业、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没有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2.遵规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
能 |
履职能力 (20 分) |
3.战略决策能力:能够根据形势与市场的变化准确分析判断企业发展方向。 4.风险控制能力:能够根据决策事项及时提出控制风险的意见或者建议。 5.识人用人能力:能够对董事会拟任免的经理层成员的能力水平作出准确判断。 6.开拓创新能力:能够围绕公司改革发展提出新思路、新办法。 7.协调沟通能力:能够就董事合决策事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同其他董事或者经理层成员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善于接受他人好的意见和建议。 |
勤 |
勤勉程度 (20 分) |
8.努力程度:注重学习,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同行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获取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信息,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外部董事1年内在同一任职公司履职时间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或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会议总3/4。 9.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屐情况,能够独立发表个人见解,敢于负责:能够利用自一己的知识知经验积极为经理层提供咨询服务。 |
绩 |
工作实绩 (20 分) |
10.决策效果:个人表决意见符合出资人意图和任职公司利益,无重大决策失误。 11.任职贡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在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作出积极贡献。 |
廉 |
廉洁从业 (20 分) |
12.廉洁自律: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