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031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东政办发〔2023〕61号
成文日期 2023-12-18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031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东政办发〔2023〕61号
成文日期 2023-12-1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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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胜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18日

   

  

   

  

  东胜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现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明电〔2020〕4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3〕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东胜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节约战略为统领,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重点,构建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区委统一领导、区政府具体负责、部门各司其职、镇(街道)、村(社区)一线落实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二)坚持严保严管。采取坚决态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完善监管考评制度,形成层层负责的保护责任体系。

  (四)坚持科技支撑。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综合利用各项信息化技术,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违法占用耕地等情况进行全程在线监督管理。

  (五)坚持奖惩并举。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成效突出或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政策激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三、网格体系

  依据管辖范围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施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耕地保护网格体系及网格员责任制度。

  (一)一级网格。总监督人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副总监督人由区政府其他领导担任,并根据下辖镇街道进行设立并落实包联;监督总协调人由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农牧工作的领导兼任。同时,网格总监管人、副总监管人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牧局主要领导及其他领导担任,并对相对应的网格总监督人、副总监督人及其包联网格负责。

  (二)二级网格。街道划分。街道总监督人由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监督人由街道其他领导担任,根据下辖的社区进行设立并落实包联;监督总协调人由街道分管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兼任。网格总监管人由镇街道执法部门负责人担任,对总监督人及其包联网格负责;副总监管人由执法部门干部(副职优先)担任,对副总监督人及其包联网格负责。

  (三)三级网格。三级网格为基本网格,社区全域情况划分。网格监督人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履行该网格监督第一责任;监管人由社区其他成员担任根据村、社区下辖的队组分布情况实行包联。村民小组设立网格员,履行有关耕地保护的日常排查、监督举报等责任和义务。  

  四、责任划分

  (一)监督责任

  1.一级网格总监督人负责东胜区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责任,研究解决、安排部署耕地保护领域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副总监督人负责指导包联网格完善组织架构,研究部署包联网格的耕地保护有关工作。监督总协调人负责推动落实一级网格部署要求,以及与一、二、三级网格相关的协调对接等工作。

  2.二级网格总监督人负责镇(街道)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一级网格关于耕地保护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日常巡检、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职能部门开展耕地保护联合排查整治。副总监督人负责指导包联网格完善组织架构,按照级网格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包联网格的耕地保护有关工作。监督总协调人负责推动落实上级网格部署要求,以及与三级网格相关的协调对接等工作。

  3.三级网格监督人负责社区的耕地保护监督第一责任,贯彻落实上级网格关于耕地保护的安排部署,组织、动员监管力量,认真开展耕地保护日常排查、整治工作。

  (二)监管责任

  1.一级网格总监管人对东胜区总监督人负责,承担东胜区耕地保护监管责任,履行耕地保护职能职权,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各项工作,指导二、三级网格做好监管工作。副总监管人为对应的区副总监督人及其包联网格负责,规范和加强包联网格的日常管理,并指派专人,指导、三级网格开展耕地保护有关工作。

  2.二级网格总监管人对街道的总监督人负责,承担辖区耕地保护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本级网格内耕地保护有关工作,帮助和参与三级网格做好监管工作。副总监管人为本级网格对应的副总监督人及其包联网格负责,履行本级网格监管职能,组织落实级网格监管责任。

  3.三级网格监管人承担社区的耕地保护监管第一责任,接受本级网格监督人关于耕地保护的组织动员,推进落实耕地保护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遇有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情况,及时向镇(街道)及以上级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反映,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工作目标

  (一)架构组建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街道配合按照网格划分和责任划分要求,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各级网格导图,并逐级明确总监督人、副总监督人、监督总协调人、总监管人、副总监管人和监督人、监管人。

  (二)机制完善阶段(2024年1月—2024年4月):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区农牧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基本网格耕地保护工作重点,指导各级网格落实责任、正确履职、开展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2):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联合区农牧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从2024年起实施耕地保护网格化考核评价制度,通过检验各级网格耕地保护数量、质量改善成效,科学考核评价各街道耕地保护工作业绩。到2024年底,要形成完整顺行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监管制度体系,促使耕地数量、质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科学合理、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六、履职规范

  区级网格责任人要定期调研、督导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本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安排做好辖区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督促各镇街道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定期向区委、政府汇报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区人大、政协及各部门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监管,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参与治理、参与定策,确保将网格化监督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到位、任务细化分解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经验。

  街道网格责任人要按照落实耕地保护工作属地管理责任的要求,加强精细化管理,推进监督精准化落实,选好配优社区网格监督人和监管人,配套完善监督监管奖惩措施,推动网格化监督监管机制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定期听取网格责任人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广泛宣传普及耕地保护政策,规范承包经营者在耕地上的种植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撂荒等行为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

  社区网格责任人是本村(社区)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要全面摸清掌握辖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情况。具体负责落实本村(社区)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日常监督和管护,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积极参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对网格员进行监督考核。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耕地承包者和种植者的主体责任,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进行管护,组织开展巡田等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责任人报告。

  网格员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施者,主要职责是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每月向村(社区)网格责任人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负责片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保护工作;负责对责任区内各地块承包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厂、建窑、挖沙、取土、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行为,要及时劝阻,不能阻止的要迅速向上一级网格责任人汇报,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各级网格责任人要结合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和网格员职责,确保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搭建调度协调平台,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重点区位设置网格化监督监管信息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巡田制度,明确巡田责任、方式、频次等要求。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工作协同,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部门联动。区财政要保障网格化监督监管工作业务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确保数额合理、发放到位。同时,要积极探索制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措施,对举报反映问题真实的人员给予奖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对网格化监督监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况,解决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具体工作中,村(社区)网格责任人及网格员要注重正确监督、高效监管,严禁沆瀣一气、内外勾连、违规违纪,善于依靠主管部门、执法部门推进耕地保护问题的调查核实和整改治理。要防止监督过度,引导和帮助群众解决好身边的耕地保护问题,真正让网格化监督监管制度成为严守耕地红线的有力保障。

  (四)严格考评通报。深化落实领导干部任期行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将考评结果在全区范围通报,对不合格的街道,适时对网格相关责任人启动约谈程序;并纳入东胜区“ 五位一体”考核范畴,作为领导干部各项考核、离任审计等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各镇(街道)、村(社区)必须在醒目位置及公路沿线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加强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公示监督人、举报方式,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平台全方位、广覆盖、多频次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发挥网格责任人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同管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东胜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2.东胜区耕地保护一级网格监督监管表

   3.东胜区耕地保护二级网格监督监管

    4.东胜区耕地保护三级网格监督监管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