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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25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7-06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25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7-06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落实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改革执法监督相关事宜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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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做好镇和街道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改组发〔20203号)要求,为深入推进东胜区各镇、街道改革工作,精准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现就落实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改革执法监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法定程序要求和镇、街道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完善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手续、标准、流程、制度、权力监督机制,同时,未完成备案的,要继续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完成。

   二、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编制本部门行政综合执法工具书,并及时报备。

   三、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令第244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18号)内容及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建立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行为举报投诉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案件通报、案件移送、案件转办和执法联动协作制度并报备。需要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开的,依法公开。

   四、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案件和移动执法终端采购数量等工作情况汇总的通知》(鄂司函〔202023号)要求,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执法设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务必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改革任务取得实效。请各镇、街道将该项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名单于202077日前报送至区司法局。

  联系人:马雨濛;联系电话:0477-8381643;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531办公室。

   

  附件: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改革执法监督工作联络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076     

   

   

   

   

   

   

  附件

  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改革执法监督工作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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