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做好镇和街道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改组发〔2020〕3号)要求,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现就镇和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镇、镇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负责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拟新办执法证件人员。
(二)各街道分管领导、下一步拟设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理执法证件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8:50-12:00。
(二)培训地点:东胜区党政大楼一楼视频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统一培训的方式由区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
四、培训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行政执法程序相关内容(简易案件、一般案件、听证程序等)、下放的权力事项。
五、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二)认真落实要求。各镇、街道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以严格培训工作为抓手,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目标,严格培训过程,不得流于形式、不得走过场。
(三)严肃工作纪律。为深入推进各镇、街道改革工作,精准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提高履职能力,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合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关系到执法人员是否能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区司法局将对各镇、街道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培训情况纳入2020年东胜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中。
六、各权力下放部门就下放事项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要求
各权力下放部门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做好镇和街道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改组发〔2020〕3号)及时对镇、街道下放权力的标准、流程、权力监督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等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将培训的相关纸质、图片、视频等材料向区司法局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各参训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负责联系人员于 2020年7月8日17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纸质、电子版各1份送至区司法局。参加培训人员要合理安排单位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
(二)参加培训人员须签到入场、签退退场。培训期间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会场内不得接打电话。
联系人:马雨濛、奇星録
联系电话:0477-8381643
电子邮箱:522090806@qq.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531办公室。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0年7月7日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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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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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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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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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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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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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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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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