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54/2018-0707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检察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东人社发〔2018〕353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04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54/2018-0707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检察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东人社发〔2018〕353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04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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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19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12-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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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19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4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要求
各部门、单位申报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57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组织申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书内容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35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内容要求填报。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8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报送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电话:0477-8385397
联系人:张容
附件:《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19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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