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星月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动部发〔1994〕50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部分岗位职工以年为周期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有:办公室及人事工作人员5人,日常收款及结账人员4人,商场日常管理人员6人,企业策划与宣传人员4人,消防设施维护人员2人,商场电力保障人员3人,商场安全人员7人,公司全局管理人员2人,商场日常维修人员4人,商场招商人员3人,共计40人。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集中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职工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职工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
(一)准备结束时间系指职工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二)作业时间系指职工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三)职工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职工因自身的生理需要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四、你公司要将本批复意见在单位内公示,明确实行的工种及人员,不得混岗混员、擅自扩大实行范围。要结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岗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工作和休息制度,向全体职工公布,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休息休假权利,并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的具体工作和休息制度、劳动报酬等内容在集体合同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你公司可以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本次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到期如需继续实行,必须重新申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