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689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字〔2018〕141号
成文日期 2018-10-15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689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字〔2018〕141号
成文日期 2018-10-15
公文时效
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10-15 00:00
字号:
打印: 下载: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考核验收标准,请 2018 年实施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各社会组织按照验收标准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圆满完成购买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承接主体从项目启动仪式开始,到项目的实施完成,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一系列工作。做到资料齐全,措施有力,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各承接主体要自觉接受监督。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监督和考核验收单位为东胜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评估中心将对承接项目主体的各社会组织进行全程跟踪评估和监督,请各承接主体自觉接受监督,并认真做好请示、汇报和接受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购买服务项目考核验收总分为 100 分,其中:末期考核验收占60%;项目实施过程考核占40%,在项目完成30%(第一次)、60%(第二次)时,由社会组织主动向评估中心提出评估申请,评估中心对项目进行评估,两次评估各占总分的20%,过程性评估按百分制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评估中心将实地考核验收。评估中心评估时根据《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中期考核评估验收标准》和《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末期考核验收标准》为各项目承接主体打分,总得分=第一次过程性评估×20%+第二次过程性评估×20%+末期考核验收×60%;总得分在 90 分以上为优秀,在 85 分—89 分为合格,71分—84分为基本合格,得分在 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承接主体,扣减20%项目经费,此后三年东胜区民政局不予向其购买服务。

  特此通知

      附:1、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中期考核标准

   2、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末期考核验收标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中期考核标准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量化分值 

   考核评估方式 

   标准  分 

  

  评估小组考核分

  项目资料(55分)

  资料保管

  全面、真实地记录其服务运作、服务活动,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活动资料,确保项目开展过程资料完整齐全,并分类整理,做到清晰明了(培训类项目应保留培训课件等资料文件),评估中心综合参考工作情况酌情给分。

  15

   

  检查资料

  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合理安排,不得挪作他用。报销票据须为真实票据,不得出现假发票、白条、收据

  15

   

  实地了解

  检查资料

  受益对象确认

  承接主体为受益对象提供服务后,由受益对象或监护人按照受益对象确认书要求格式,签署受益对象确认书,受益对象确认书与服务数量相符。

  15

   

  对5%受益对象进行抽查

  检查资料

  评估中心根据社会组织上报的进度表核对资料

  社会组织每周根据实际情况汇报进度表,一月两次;评估中心评估时根据进度表考核,确保进度表的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评估中心综合参考工作情况酌情给分。

  10

   

  检查资料

  现场汇报(15分)

  汇报项目进度执行项目中的问题与解决

  提交一份关于项目的中期汇报材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有效、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对项目有更清晰的认识,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计划,满足服务对象需求,并整理成材料,纳入汇报资料。评估中心综合参考工作情况酌情给分。

  15分

   

  现场汇报

  检查资料

  服务质量及

  社会效益(30分)

  受益对象服务满意度

  购买服务项目完成30%、60%的服务量后,评估组随机回访受益对象,对承接主体提供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含80%)得满分;60%以上(含60%)得10分;未达到60%的不得分

  20

   

  从受益对象中随机抽查总服务对象的15%,进行回访

  媒体宣传

  通过报纸、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对本次项目进行宣传,评估中心根据工作情况酌情给分。

  10

   

  检查资料

  附件2.

  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末期考核验收标准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量化分值 

   考核评估方式 

  标准分

  自评分

  评估小组考核分

  机构建设 (10分)

  

  法定代表人

  依法按规定程序产生

  1

   

   

  检查资料

  领导机构

  依法按规定程序产生,运转正常

  1

   

   

  内设机构

  按规定要求设置,内设机构健全,运行正常

  1

   

   

  专业资质

  具备购买服务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1

   

   

  专业队伍建设

  具有一定数量从事本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制度建设

  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1

   

   

  财务管理

  配有专(兼)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

  1

   

   

  重大事项报告

  重大事项及时履行报告制度

  1

   

   

  信息公开

  按要求通过有关途径和载体公开重要信息

  1

   

   

  年度检查

  上年度年检合格(入驻孵化园的社会组织除外)

  1

   

   

  项目运作(40分)

  项目团队

  成立了项目团队,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

   

   

  检查资料

  实施方案

  制定了符合实际,操作性较强的项目实施方案

  5

   

   

  检查资料

  工作计划

  围绕购买服务项目制定了总体工作计划,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

   

   

  检查资料

  相关制度

  建立了与服务项目实施相适应的管理服务制度

  2

   

   

  检查资料

  资金管理

  制定了项目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和审批流程,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合理安排,不得挪作他用。报销票据须为真实票据,不得出现假发票、白条、收据等

  5

   

   

  检查资料

  项目运作(40分)

  宣传方案

  制定总体的宣传方案,对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宣传

  3

   

   

  检查资料

  规范运作

  承接主体在执行项目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项目内容的,须按程序履行变更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执行中,每项活动事前有具体的安排方案,事后有活动小结及针对存在不足或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面向社区居民的,应主动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手法开展活动

  4

   

   

  检查资料实地了解

  吸纳意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收集和采纳服务对象、社区、社工及相关单位的意见

  2

   

   

  检查资料实地了解

  服务记录

  全面、真实地记录其服务运作、服务活动以及投诉处理情况,并完整保存

  5

   

   

  检查资料 实地了解

  

  资料保管

  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活动资料,确保整个项目从方案制定到实施完毕全过程资料的完整齐全,并分类整理、清晰明了

  5

   

   

  检查资料

  接受监督管理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数据报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3

   

   

  检查资料

  服务质量(30分)

  受益对象选择标准

  制定了清晰、明确的受益对象选择机制,并严格按照受益对象选择程序,对符合标准的受益对象提供服务

  6

   

   

  检查受益对象制定标准的相关资料

  服务人次

  按照合同约定的受益对象人数开展服务项目,在服务合同约定的受益对象数量完成100%的得满分;90%以上的(含90%)得4分;80%以上的(含80%)得2分;未达到80%的不得分

  6

   

   

  检查受益对象花名册及受益对象确认书

  服务内容

  承接主体向受益对象提供服务内容完成100%的得满分;90%以上的(含90%)得5分;85%以上的(含85)得3分;未达到85%的不得分

  6

   

   

  通过问卷调查并从受益对象中随机抽查

  受益对象确认

  承接主体为受益对象提供服务后,由受益对象或监护人按照受益对象确认书要求格式,签署受益对象确认书

  8

   

   

  检查受益对象确认书并从受益对象中随机抽查

  完成时间

  保证项目在合同约定完成时间之内,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应提前15日向民政购买服务领导小组申请延期,获得批准后生效

  4

   

   

  检查资料实地了解

  社会效益(20分)

  受益对象对承接主体提供服满意度

  购买服务项目完成后,评估组随机回访受益对象,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含80%)得满分;60%以上(含60%)得5分;未达到60%的不得分

  10

   

   

  从受益对象中随机抽查10人

  媒体宣传

  通过报纸、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对本次项目进行宣传

  5

   

   

  检查资料

  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整体评价

  购买服务实施地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对承接主体项目实施整体情况给予评价

  5

   

   

  问卷调查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