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 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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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就东胜区 2018 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高效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四有两责” (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生产过程中的监管职责和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的检验职责),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落实 2018 年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2.主要目标。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 全力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阶段性建设任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在全市前列。

  二、坚持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3.持续推进“两创一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鄂尔多斯)活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牵头单位:区食药安办;责任单位:区农牧业局、区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食药安委其他部门)4.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贯彻“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日常监管风险分级和“四化”监管(即: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监管信息化)要求,紧盯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突出抓好薄弱环节,实现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农牧业局、区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品种风险分级,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全面完成食品加工园区和综合型农贸批发市场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年底前食品小作坊、小摊贩进市入园,入场率分别要达到 70%、93%以上。加大“一票通”推行力度,大中型商超和城区农贸市场“一票通”覆盖率达到 100%。以创建“放心肉菜超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明厨亮灶示范店等为引领,重点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工作,抓好市场规范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督促超市、市场食品快检工作规范运行。探索建立食品全程追溯机制;坚持源头严防,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坚持过程严管,将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粮食局)以牛羊肉为重点,开展清真食品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区民宗局;配合单位:食药安委其他部门)5.加强食用农畜产品种养环节源头治理。继续推进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 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和准入衔接机制,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农牧业局、区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6.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日常监管。开展保健品非法集会营销及欺骗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以讲座、免费体验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约束机制,规范经营行为。对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超和专卖店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建档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区食药安办;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7.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药品供应商报告制度,重点落实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货查验,报告率达到 100%。完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信息档案和监管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加快推进药品经营企业 GSP 认证,严厉查处未通过认证仍然从事经营的行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针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风险高的三类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建立监管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三、突出重点领域,消除安全隐患8.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包括“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校园及周边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重点区域,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在硬件设施、软件要求等方面要严于其他区域,有效改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学校(幼儿园)食堂要配备快检设备并开展快检工作。对“小饭桌”进行备案登记,纳入监管范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食药安委其他部门)9.突出对农村牧区、旅游景区、交通运输站点、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部门联动,深化系列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局、区城建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10.加大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公示的许可证标示地址是否为真实地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四、加强综合协调,提升执法能力11.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发挥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领导班子中有一名成员担任食药安办主任职务并直接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职能。建立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在食品药品监管中的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宣传引导的作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12.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实现无缝衔接。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提高监管效。(责任部门:区农牧业局、区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13.充实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加快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保障水平。分层次、分类别、大规模开展对各类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确保总体参训率达到85%以上,人均课时不低于 60 学时 / 年。(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五、加大打击力度,震慑违法犯罪14.强化案源发现,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持续加大食品以及饲料中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农兽药滥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广告、食品走私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深入推“三安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行刑街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案件查办数量不得低于上一年,至少完成 1 件货值金额为 50万元以上的案件。(责任单位:区农牧业局、区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六、深化宣传引导,构建共治格局1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问题企业约谈、产品召回、下架等制度,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责任单位:区农牧业局、区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16.畅通投诉举报。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投诉举报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办结率 100%。(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17.深化宣传教育。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 “法治宣传月” “3·15”等活动,开展科普宣传,同时,进一步强化科普网点建设,推进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和示范创建,各镇、街道配合科协和食药监部门在每个村(社区)建 1 个科普宣传站。通过公开征集,将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限期解决,使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 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分别达到 80%、85%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食药安委其他成员单位)18.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区工商分局)七、推进风险管理,强化应急处置19.提升企业快检能力。加快推进在城区中心区范围内主要食用农产品、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20.抓好抽检监测和问题处置。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提高监督抽检频次和靶向性,突出重点企业和各类高风险因素和高风险食品药品品种,在类别、项目、企业、区域和业态上实现全覆盖,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完成每年食品 4 批次 / 千人、食用农畜产品 240 批次、快检 500 批次的检验检测任务。同时,强化抽检结果分析,定期发布抽检报告。(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21.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推进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及相关产品风险收集、会商、评估、交流机制,对抽检监测、舆情监测、不良反应监测、日常监管、治理整顿、稽查办案、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研判,科学划分风险级别,确定监管的方向、重点和频次,建立基于风险评估之上的监管模式。构建各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农牧业局、区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区质监分局、区粮食局等部门)22.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快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升防范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检验、应急评估等能力。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处置各种苗头性问题。(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等部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