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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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东胜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7 日

  东胜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 年)


  加快推进全区养殖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农牧发〔2017〕11 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内政办字〔2017〕179 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13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要推广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及沼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充分调动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营模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加快全区现代畜牧业步伐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准确把握东胜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统筹考虑畜牧业生产发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牧民增收等重要任务,积极采取财政、金融、税收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二)坚持整区推进。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实施整区推进模式。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统筹全区种养业布局,制定种养业循环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培育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推进全区畜禽粪污治理

  (三)坚持重点突破。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突出生猪、家禽、奶牛、肉牛四大畜种,指导老旧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对新建养殖场要严格规范审核审批手续、审查选址、环评管理,养殖密集区要进行集中处理,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的粪污产生情况,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可持续运行。根据粪污消纳用地的作物和土壤特性,推广便捷高效的有机肥利用技术和装备,做到科学还田,就地就近利用。

  三、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建立起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到 2018年 10 月,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2%以上;到 2019 年 12 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2%以上,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到 2020 年 10 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5%以上。

  四、主要畜种及规模养殖场标准

  (一)畜种生猪、家禽、奶牛、肉牛。(二)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存栏 300 头或年出栏 500 头以上;奶牛存栏 100 头以上;肉牛存栏 100 头或年出栏 50 头以上;蛋鸡存栏 2000 只以上;肉鸡存栏 5000 只或年出栏 1 万只以上。五、具体措施

  (一)摸清规模养殖场底数。严格落实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依托全国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全数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分别建立台账。统筹考虑猪、牛与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肥料化利用和能源化利用,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线图。(牵头单位:区农牧业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环境保护局)

  (二)实施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老旧养殖场补齐短板,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以保护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明确和规范环评内容,依法依规对畜禽规模养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农牧业局)

  (三)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相协调,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等。(牵头单位:区农牧业局;配合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林业局)

  (四)确定主推技术模式。根据东胜区现阶段畜禽养殖现状和资源环境特点,肉牛、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 + 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责任单位:区农牧业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科技局)

  (五)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带头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区农牧业局、区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东胜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 原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振平 区农牧业局局长

  刘向东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许多亿 铜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存军 罕台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海兵 泊江海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呼占国 区委农村牧区工作部部长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白海宽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生荣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祁永明 区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局局长

  高 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东胜区分局局长

  李凤东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振平同志兼任。今后,除区领导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再另文通知。

  (二)强化资金保障。整合农牧、环保、农综项目资金,对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的给予资金补助,提高养殖废弃物的合理性利用。(牵头单位:区农牧业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城市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

  (三)强化协调配合。农牧、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保证规模化养殖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国土部门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料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牵头单位:区农牧业局、区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资源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养殖从业者对环境保护的意识。(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农牧业局、区环境保护局)

  附件:2018-2020 年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