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2022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资料来源:东胜发布 发布日期:2022-04-24 09:56
字号:
打印: 保存:

  为确保2022年东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细则》、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有学籍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设置 

  (一)设置2个学位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划分为2个学位,依次安排入学。

  第1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自购房。登记凭证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换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要求房屋已入住。

  第2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不是“住宅”或“公寓”的房产、学位已使用的房产、产权不明晰的房产、手续不全的房产、法拍房没有过户的房产或在学校片区内租房的都属于学位2。租房的必须提前到辖区派出所或所属社区备案,入学登记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二)学位1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购房按学位1登记;

  2.《不动产权证书》属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必须是本人单独所有;

  3.《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双方必须是夫妻关系;

  4.通过房票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的可以使用《房屋兑换协议》登记入学,经济适用房未办理产权证的可以使用《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登记入学,以上两项有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电表信息可以按学位1登记;

  5.因拆迁,政府(企业)未安置(未补偿)的,可使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证明》等手续按原址登记入学,有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按学位1登记;

  6.自建房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可以使用最初审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登记入学,有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或电表信息可以按照学位1登记;

  7.全款购房,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可以使用《房屋认购书》登记,有全款购房票据和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电表信息,经核验符合产权收益条件的按学位1登记;

  8.贷款购房,无法出具产权证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在蒙速办APP不动产专栏中查询下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按照教育部“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东胜区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和就近入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方案。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不划分片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按照市教体局统一“阳光分班”要求,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四)坚持产权优先,户籍优先的原则。根据房屋产权规划用途,“住宅”优先于“公寓”分配;根据《义务教育法》,东胜区户籍优先于其他户籍分配;分配时已入住的房产优先于未入住的。

  四、优抚对象

  (一)驻东胜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单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时给予适当照顾。

  (二)为东胜区经济社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适当照顾。根据《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鄂教体发〔2021〕80号)文件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所在地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

  (三)支持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

  (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3号)《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急需紧缺高层次医疗人才子女和一线防疫人员子女入学,提供相关材料,给予适当照顾。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五、入学方式

  (一)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送教上门。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保“应随尽随”。

  (二)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三)乡镇学生与民族语言授课学生入学。入学地选择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第八小学分校罕台新教育实验小学、东胜区蒙古族学校的学生直接录取到所选学校就读,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区教育体育局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罕台镇的小学毕业生按罕台镇、泊尔江海子镇住址登记,统一分配到华研中学就读;铜川镇的小学毕业生按镇内住址登记,统一分配到东胜区第一中学东校区(原东胜区培正中学)就读。

  (四)民办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准备到东胜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在入学登记时直接选择对应的学校,根据学校的招生方案进行分配,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五)其他入学说明。从2022年开始,区教育体育局不再安排补登记。2022年东胜区第一小学一年级所有新生在原东胜区伏羲学校校址就读,二年级返回校本部就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内教发〕16号)文件要求,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不得给未实际到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

  (六)延缓入学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延缓入学或休学时应该提供学生监护人提供的书面申请;学生因病缓学还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病历证明书。

  六、信息核验

  (一)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人户籍和关系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核验。

  (二)免疫接种材料

  幼升小的适龄儿童家长,5月11日之前携带《儿童免疫接种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验疫苗接种情况,并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入学登记时上传到“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中。

  (三)住房材料

  1.自购房

  (1)《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信息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

  (2)《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经济适用房审批表》信息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核验。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房屋兑换协议》信息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核验。

  (4)自建房审批手续由审批机构出具证明并进行核验。

  (5)《房屋认购协议》信息由房屋批准售卖单位出具证明并进行核验。

  (6)“其他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负责认定并核验。

  2.租房

  《居住证》信息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核验。居住证明信息由街道办事处核验。

  3.其他材料

  《结婚证》信息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核验。

  《医学出生证明》信息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验。

  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实时研判是否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届时另行公告。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责任。

  七、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一)房产学位:从2016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二)房产购买年限:2022年入学要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之前;2023年入学要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2023年1月1日之前;2024年入学要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之前;2025年入学要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2024年1月1日之前;2026年及之后入学的要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满两年。

  (三)学位查询:关注“东胜教育体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在“政民互动”专栏的“学位查询”中查询学位使用情况。每年10月之后才能查询到当年房屋产权学位使用情况。

  八、新生入学工作流程

  (一)入学信息登记

  公办学校:5月11日—5月20日,家长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或“蒙速办”APP(鄂尔多斯)“蒙速办∙一次办”专栏进入“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采集。5月20日17:00关网。

  民办学校:5月11日—5月13日,家长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或“蒙速办”APP(鄂尔多斯)“蒙速办∙一次办”专栏进入“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采集。5月13日17:00关网。5月14日—5月15日核验信息,5月16日对有异议的信息进行复核,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新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5月17日进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重新进入系统登记公办学校。已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重新登记。

  (二)确认交表

  5月23日—5月25日期间,家长将签字确认后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交到原就读幼儿园或小学。非东胜区毕业的及未注册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小学(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小学(幼儿园)”,家长将签字确认后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祥和小学北175米)。

  5月26日—5月27日毕业学校(幼儿园)将家长签字确认后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从小到大按照登记号排序并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要求把个人申请和佐证材料同时交到学校(幼儿园)并由学校统一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按要求把个人申请和佐证材料同时交到幼儿园并由幼儿园统一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核验信息

  5月23日—6月19日期间,区教育体育局下载数据,分类将数据分发给相关单位进行核验。6月19日各单位将核验结果交回区教育体育局。

  (四)提供佐证资料

  6月20日—6月24日期间区教育体育局会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家长所填写的信息和佐证材料有问题的进行复核。复核仍然有问题的按租房分配。

  (五)公布名单

  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8月26日小升初的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到所分配初中学校报名入学;8月25日幼升小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到所分配小学学校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75米)。

  (六)阳光分班

  8月27日,东胜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凡是不参加阳光分班的一年级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

  九、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一)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报名信息。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要与户籍信息系一致。

  (三)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中户头地址。

  (四)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拆迁协议、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填写。如果地址属于老旧地址,需要与“新旧地址对照查询系统”进行比对,然后按照新地址进行填写,无法确认的可以到辖区派出所核实新门牌号。

  (五)上传佐证材料:录入信息完成后需要扫码上传佐证材料,户籍项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上的户头页、户主页、学生页及监护人(父母)户口页;产权项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号与产权人在同一页就上传一页即可)、平面图页;辅助项上传:水电票据或有表号的缴费截图;特殊项上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优待对象的文件原件图片和佐证材料等。每项材料不超过十页。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政策解读:2022年东胜区中小学入学有新变化!   

    政策解读:东胜区2022年秋季中小学入学相关情况介绍 

  政策解读:2022年新生入学十问十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