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第080号提案的答复
资料来源: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0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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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晖、陈苗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东胜区煤矿复垦区塌陷区综合利用的提案》已收悉,对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及合理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我们认为您提的问题比较客观实际,结合我区煤矿复垦区塌陷区综合利用发展现状,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胜区现辖煤矿32座,其中区级监管28座,市级监管4座,总产能12170万吨,其中:井工煤矿13座,露天煤矿19座;现辖电力企业7家(2家电力运行企业、5家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142万千瓦,油气长输管道企业5家涉及7条油气管道(天然气5条、石油2条),油气管道累计全长288公里;新能源企业4家。

  二、现状分析

  东胜区煤田勘探面积约900平方公里,探明保有储量约643亿吨,已开采土地面积约160平方公里,其中,井工煤矿13家,井田面积为324平方公里;露天矿煤矿19家,井田面积为168平方公里。目前,井工煤矿采空区5384公顷,回填平整恢复植被5362公顷,露天煤矿审批临时用地共涉及煤矿21座,已审批范围内复垦约6391公顷,治理率99.59%。

  (一)煤矿复垦区塌陷区综合利用发展形势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思想为指导,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能源发展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十四五”规划发展打好基础。大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利契机,统筹做好复垦区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

  (二)煤矿复垦区塌陷区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复垦区塌陷区综合利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态环保隐患多。土地大面积沉陷、地下水位下降,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同时,由于矿井疏干水管网不完善、煤矸石利用途经少等原因,矿井水利用、工业固废堆存等方面还存在潜在环境隐患;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困难,早期的复垦绿化水平低,生态恢复效果较差;复垦区塌陷区土地流转机制尚未完善,经济效益低,缺乏统筹考虑复垦区塌陷区新能源及设施农业项目规划用地,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三、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近年来,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东胜区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统筹资源开发、生态修复、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复垦区沉陷区的生态环境。

  (一)煤矸石综合利用方面。2022年,全区煤矸石产量约为600万吨,占全市总量的8.6%,我区运用井下回填、回收制砖、尾矿坑综合利用等方式,当年消纳煤矸石420万吨,利用率达到70%。井下回填是消纳处置煤研石的重要技术,主要是将煤研石处理成胶状物后,填入煤矿采空区,有效控制采空区的岩层移动与地表沉陷。比如,泊江海银宏煤矿、色连二矿已试点推广井下回填矸石技术应用。

  (二)土地复垦及综合利用方面。通过生态修复+光伏、生态修复+绿化、生态修复+复垦等治理模式,推动沉陷区及周边更大范围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治理,实现了"挖一块煤田、还一片绿水青山"。我区现有22座煤矿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成3座国家级绿色矿山,19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2020年至今,计提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2.47亿元,使用12.99亿元,使用率57.81%。

  一是复垦治理成效显著。露天矿完成复垦绿化6391公顷,验收4824公顷,复垦验收率75%。井工矿采空区5384公顷,投资3.56亿元,回填平整恢复植被5362公顷,治理率99.59%。

  二是典型示范区推动有序。有效利用煤矿复垦区,其中民达矿已建成种、养、植一体化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前进、腾远煤矿实施集中连片治理,为新能源项目提供土地储备;伊泰塔拉壕煤矿建成充换电站,推广新能源物流;纳源煤矿推动工业旅游项目。

  三是推动复垦土地流转再利用。随着我区露天煤矿复垦土地归还、流转工作的深入推进,复垦流转土地面积不断增大,如何实现矿区流转土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是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对此,我区各露天煤矿积极探索流转土地发展新模式,为了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保障生态治理效果不退化,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寻求多渠道、多模式发展途径。大力倡导煤矿企业,利用复垦区的优良土壤和优质牧草发展集种值、养殖、生活服务游览为一体的生态产业基地。推广民达绿色发展模式,培育煤矿复垦区种养殖一体化示范区,积极探索露天煤矿复垦新机制;积极推广沙棘种植产业等项目协调发展,提升复垦土地经济附加值;力争3至5年形成一批煤矿复垦土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引领促进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双增收”,逐步将露天煤矿集中的铜川镇,由工业重镇向农牧业重镇转型。

  (三)中水综合利用方面。有效利用城市中水资源,分区域合理布局,投资约6.99亿元,建成民达煤矿、潮脑梁煤矿、纳源煤矿3处中水入矿工程,可储中水430万立方米。正在建设巴隆图煤矿中水综合利用工程,满足了周边煤矿环境综合治理用水需求。

  (四)矿区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方面。完成进(厂)矿道路硬化74公里,排矸场及采区主要运输道路砂石铺设106公里;煤场全封闭建设总面积约76万平米;各煤炭企业配备洒水车228台,雾炮35台、矿用吸扫车21台;各企业生活区累计硬化约31万平米,生产厂区硬化62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49万棵、种草4800多亩。

  四、下一步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思想为指导,大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利契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

  (一)建设美丽矿山、转型升级。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持续推进。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典型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严格治理的思路,推动煤矿形成规模较大的平台,实施复垦绿化、产业集聚,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

  (二)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建立完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调度治理工作,推动政策突破创新,研究解决好疏干水综合利用、煤矸石消纳、复垦土地整合等难点卡点问题。统筹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生态修复治理,形成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全力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坚决杜绝"为绿而绿、不重效益、不顾长远"等问题。

  (三)突出规划先行、科技创新。依据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按照《东胜区绿色矿山建设规划(2018—2025年)》要求,明确了绿色矿山规划目标、建设任务、年度实施计划,从组织领导、部门分工、监督管理、政策扶持、技术支撑等方面强化落实,切实指导和规范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紧盯矿山企业,对矿区开展生态修复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力推动生产煤矿绿色矿山改进提升工作。继续推进煤矸石、矿井水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煤矸石、矿井水综合利用率。

  (四)推进土地流转、群众受益。在推动生态质量持续向好的基础上,抓好沉陷区、复垦区土地资源开发,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引导煤矿与村集体组织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合作入股、务工就业等方式,将当地农民吸附在产业链上,打工挣佣金、流转收租金、入股赚股金,实现生态保护、环境修复和群众增收的良性循环。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