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届二次委员会议第081号提案的答复
资料来源: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0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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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东胜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提案》(第08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整旗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93号)的有关政策要求,东胜区由能源局牵头,会同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详细摸排了区内屋顶资源,按照“科学编制、统筹规划、宜建尽建、应接尽接、试点先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模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整体规划编制东胜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后该试点项目由准旗建设。

  二、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受消纳、发电时间、网点配置及安全等因素影响,整体申报暂时没有支撑性文件。单独申报只要符合条件,可随时申报。

  三、户用光伏项目建设,东胜区一直都是随报随批,只要有独立的非商业房产都可申报。因新建户用光伏项目无上网补贴、度电发电成本较高,且居民用电价格较低,所以户用光伏项目申报较少。

  四、东胜区能源局下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对建设屋顶光伏项目的企业或个人加快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尽快建设。

  最后,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中肯、宝贵,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见,我们对此向委员表示感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