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届二次委员会议第022号提案的答复
资料来源:东胜政协 发布日期:2023-06-3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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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资金来源单一,无法多元化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东胜区民政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鄂财综研发〔2022〕180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东财字〔2022〕136号)精神,购买了15个“五社联动”试点项目、39个“五社联动”公益创投项目,服务涵盖6类人群、6大领域,覆盖3个镇、12个街道。下一步按照上级精神和我区实际社会组织购买情况,将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和规模,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相关服务项目,增强社区社会组织造血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二、针对专业人员流失大,从业人员难招募的问题

  一是构建人才工作平台。建立民政领域“1+4+N”人才工作平台。按照“六有”标准即“有阵地、有名称、有职能、有组织、有制度、有台账”,打造区级民政领域人才工作中心,建成社工、养老护理员、殡葬服务、社会组织党建四类人才工作站点,根据需要挂牌 N个人才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细化三级平台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中心负责民政领域各类人才的管理服务、对各级人才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地区人才工作政策制定和落实建言献策,协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人才评价、流动与激励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按月调度各人才站点实施情况,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引领示范效应;各人才站点对某类专门人才进行管理和服务,宣传和落实人才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各类台账,指导人才室开展工作,协调解决人才问题;人才工作室直接面对人才,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情况,宣传人才政策、建立人才台账,搜集人才诉求,协调解决人才问题。

  二是优化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党建引领下的三级人才工作平台上下互通、协调共进运行机制。中心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民政局党组的领导,是民政领域人才工作的政策宣传、人才集聚、岗位信息、人才服务与成果展示中心,对各人才站点进行工作部署、指导、检查以及建立各类人才台账,汇总分析各类人才的问题和需求,解决各类人才相关问题,满足人才服务需求;各人才站点在完成好人才中心部署工作的同时,根据工作情况,按必要性原则设立人才工作室,对各人才室进行工作部署、指导、检查。建立逐级“季报告”工作机制,人才室按季度向人才站点汇总汇报动态台账和工作情况,人才站点按季度向人才中心汇总汇报动态台账和工作情况。

  三是完善人才工作制度。建立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领导联系服务专家与各类人才工作制度,民政领域人才对口业务科室分管领导联系相应的服务专家和重点专业人才,密切领导与人才的思想联系,加强领导与人才的情感交流,及时帮助人才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类实际问题。建立经常化的人才调研制度,人才工作中心、各人才工作站每年至少形成一份人才调研报告。建立年初工作计划、年底工作汇报制度。建立由人才中心牵头召集的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突发的、紧急的人才工作问题。建立中心对站点的考核制度,年初有任务、年中有指导、年底有考核,确保工作高效完成。

  四是开展“五类”人才活动。扎实开展好“学术交流、引才聚才、资源对接、技能竞赛、成果展示”五类活动。人才中心开展覆盖全行业、全领域的人才活动不少于1次。各站点结合实际开展相应活动不少于4次。

  三、针对缺乏规范管理,缺少培育平台的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提升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水平,我局认真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要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把年检关对在年检中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督促其进行整改,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给予撤销。建立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强化法定代表人责任,与社会组织法人签订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承诺书。强化部门联动监管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健全综合执法机制。

  二是按照《东胜区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强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有效实施,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规范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区已建立1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处社会工作者实训基地、两处社会组织孵化园、三处社会组织孵化器,15个社工站,重点培育孵化我区社会组织,实现了镇街道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全覆盖。

  三是依照《关于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85号)精神,坚持党建引导,建立完善街道、乡镇党委统一领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城乡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的党建工作体制,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到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其中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出申请。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镇街道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四、针对宣传力度低,缺乏品牌建设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东胜区党建引领“五社联动”创新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保障。成立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群团、镇街、民政等单位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社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整体谋划、协调推进“五社联动”工作。

  二是围绕联需求、联资源、联服务、畅机制,强化“五社”协调,提升“联动”效能,探索形成了由下而上、内外互动、优势互补的联动格局。各镇街道、社区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人制度等工作措施,推动打造“一站一品”五社联动项目品牌,协同推进区域党建、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志愿服务事业、公益慈善事业等融合发展。2023年表彰2022年度东胜区优秀品牌服务项目3个、优秀社工站站长6人、优秀社工10人。

  三是为加大社会组织活动宣传力度,除在民政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工作协会自设公众号转载、撰写信息对外宣传,还面向全区社会组织收集交流、动态等信息,以民政局为传输口向中国社会工作杂志、新华网、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市日报等多渠道投递。

      根据提议中提到的建议意见,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调研,拿出具体方案,提交局党组会议审核,并提交政府层面通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