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34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文  号 东医保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12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34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文  号 东医保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12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关于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预付医保资金的紧急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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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缓解医保系统上线以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金垫付压力,按照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按期填报申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预付按照市级统筹模式,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鄂尔多斯市内结算金额统一进行填报。

  二、待业财一体化系统上线后,收到预付资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配合我局做好清算工作。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于2022年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在所属群内反馈表格电子版。于2022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盖章后送至我单位。如未按此期限报送电子版或纸质版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资金预付,我局概不负责。

  四、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实际发生的应付医保基金进行填报,如出现重大偏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预付款申请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