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92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2〕117号
成文日期 2022-07-2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92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2〕117号
成文日期 2022-07-20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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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督促企业精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东安发〔2022〕6号)部署,进一步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企业自主落实、部门强力执法监管整治,彻底消除企业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上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岗位安全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虚假监督考核、考核奖惩不落实等顽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店(下统称“企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惠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刚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撖鹏飞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员:杨 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负责人

       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协助负责人

      王永强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杨耀荣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

      郭继宗 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调度、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完善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切实达到内容全面、职责清晰、要求明确、依据充分、科学合理、实用可操作。

  (二)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公示,让员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制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手册或口袋书,让从业人员对岗位职责耳熟能详,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定期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兑现考核奖惩,不断强化岗位责任落实。

  (三)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执法检查力度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督促、指导各企业立即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质量和标准,落实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执法检查计划,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拒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按照“能停产不处罚,处罚依上限”的原则实施,并依法纳入“黑名单”、约谈、通报等惩戒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大监管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五、整治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7月20日7月25日)

  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部署落实工作任务,明确相关业务科室、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企业专项整治职责。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企业研究部署整治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责任和任务目标及进度期限。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26日10月10日)

  各企业修订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8月底,各企业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修订,制定考核细则,并将健全完善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9月20日前,组织制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手册或口袋书,让从业人员对岗位职责耳熟能详,狠抓落实;10月1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培训教育会,重点加强一线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和外委施工队伍等人员的培训教育。按制度规定定期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监督考核,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有关工作。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8月16日11月30日,可以与第二阶段同步开始)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时间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手册或口袋书,开展教育培训。9月30日前完成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10月30日前,督促企业完成隐患整改;11月30日前完成行政处罚,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核。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总结工作经验,选树2-3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好的典型企业,以点带面,持续推动全行业工作落实。12月10日前,要将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应急管理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缺失、事故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坚守“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抓严抓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精干力量专班负责,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按月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能有效落实的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把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部署,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检查,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严肃追责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用、可用、严用。狠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对培训不到位的要立即“补课”,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时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全部培训合格,对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要采用停岗培训、调整岗位等方式加强培训,直至全部培训合格。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严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做到执法检查科学合理、全面无死角,行政处罚依法上限处罚。一经发现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一律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总结提升,长效运行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通过座谈、集中研讨、专家巡查、安全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疑点和难点问题。要选树一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先进典型,大力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崇尚典型的文化氛围。要充分发挥典型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行业领域企业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基础,形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将此文件迅速传达至各企业,督促企业立即落实整治措施。各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文件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0        

原文下载:东应急发〔2022〕11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