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5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报〔2022〕109号
成文日期 2022-07-08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5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报〔2022〕109号
成文日期 2022-07-0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报送东胜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成情况说明的报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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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东胜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单位包片、干部挂点”工作的通知》(东党办发〔2022〕32号)精神,现将东胜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东胜区基本情况

  东胜区总面积约为21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7.63万人。2021年拟设定并向社会公示的13处应急避难场所,分别是:11个户外场所(7个公园:伊克昭公园、奥林公园、金融公园、纺织公园、气象公园、月季公园、假日公园;4个广场:利民园广场、鹿苑广场、新园广场、鄂尔多斯广场)、1个室内场所(全民健身中心)、1个兼具室内和室外的场所(青铜器文化广场)

  根据相关部门标准,13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约为95.98万平方米,全部符合一类避难场所要求。按照避难场所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1.5㎡的规定,可容纳总人数约为63.96万人。

  二、法律法规依据

  应急管理部关于建设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暂无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据。建设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目前可参考的依据有《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建标180-2017》(住建部和发改委)、《防灾场所涉及规范GB 51143-2015》(国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配套设施(GB21734-2008)》(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国标)。

  三、避难场所的推动建设情况

  依据上述法规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应急避难休息区、应急管理区、应急医疗救护区、应急物资分发区、应急厕所、应急垃圾收集区、应急供电区、应急供水区等8个基本应急避险功能,形成集通讯、电力、物流、人流、信息流等为一体的完整网络。按照上述功能划分,东胜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如下:

  应急避难区:各公园绿地的休闲区域如遇突发灾害可临时设置为防灾避难休息区,有应急帐篷可保障调用。

  应急指挥部:各公园和绿地都有办公场所可设立临时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管理、医疗救护、物资分发等),如遇紧急情况可调用应急帐篷作为临时指挥部使用。

  应急供电保障:除鄂尔多斯广场一地配备双电路以外,其他应急避难场所均为单电路。遇紧急情况,双电路电源可通过切换保障电路,单电路电源需连接临近接线点抢修供电,预计1小时内即可完成供电。如遇紧急灾害状况下,铁西供电局有1台输出电力为300千瓦的发电车可随时移动调用至需求点保障发电。

  应急供水保障: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均有供水主管道敷设,可通过连接主管道保障供水,管网具体敷设情况有图纸可供参考。如遇突发灾害情况下,管网无法供水,自来水公司和园林局可调用3台饮用水保障车应急使用。同时,园林局可调用33台园林绿化车可应急消防灭火使用(日常用于园林灌溉)。

  应急厕所、应急垃圾:除鄂尔多斯广场一地无厕所外,其余避难场所均设有至少1-2个固定公共厕所。同时,如遇突发灾害情况下,环卫局有23台移动厕所可按照场所人员容量进行合理分配,或者短缺情况下可设置简易厕所使用。垃圾桶可足额配备满足应急需要。住建排水局可调用吸污车3台(日常用于城市污水井和化粪池吸污)。

  应急区域引导指示牌:应急避难场所的区域导引指示牌,根据突发紧急情况的需要和现场实地情况的现状,灵活设置,无需固定。

  其他应急物资储备:目前东胜区发改委储备的救灾物资包括(棉帐篷、单帐篷、棉大衣、折垫床、棉被褥、雨衣、雨鞋、救生衣、编织袋、灭火器)10种共计3500多,以上物资现存储在东胜区武装部专用仓库,有专人专管,发生紧急情况可随时调用。同时,发改委、各镇、各街道办事处也配备各类应急物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原文下载:东应急报〔2022〕10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