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4100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发〔2022〕19号
成文日期 2022-11-19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4100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发〔2022〕19号
成文日期 2022-11-19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文旅行业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1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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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市场管理室、资源开发室、文物与博物馆室、各二级单位、文旅企业:

  为切实做好东胜区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旅行业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1119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旅行业疫情防控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全市、全区各项防控决策部署,从严从实落实好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文旅企业疫情管控,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东胜区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东胜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遏制疫情传播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东胜区文旅行业安全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胜区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

  组 长: 吕 娜    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袁 成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东升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宇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佳陶    区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市场管理室全体、艺术室全体、资源开发室全体、文物与博物馆室全体、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督查组分四个检查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检查组:

     长:袁 成

     员:许丽、张学良

  检查范围:星级饭店、民宿

      员:柴聚宝、樊婷、白永清

  检查范围:网吧

      员:宗颖

  检查范围:游艺场所

      员:郭建岗、王平

  检查范围:娱乐场所

  第二检查组:

     长:赵东升

     员:任晓磊、张威、张媛媛

  检查范围: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文物保护中心、图书馆、文化馆、乌兰牧骑、美术馆、博物馆、古玩城

  第三检查组:

  组    长:刘 宇

      员:丁海岗、吕婷、徐文凯、李雨、张雯、林璐、贺妮

  检查范围:校外机构

  第四检查组:

      长:吴佳陶

      员:许强、张首渊、杨喜斌、高婧

  检查范围:旅行社

      员:侯敏、乌谊罕 、李海云

  检查范围:景区、农家乐

  三、督查内容

  深入所管辖重点场所和行业,督导检查场所扫码、结果核验、数据查验、后台流量查验、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场所消毒消杀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要把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上升为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办,切实把疫情防控大检查行动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文旅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全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严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自查自纠,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细致排查各类隐患。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报告,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四)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疫情防治工作责任重大,各部门、文旅企业要自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落实,对因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引发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东文旅发〔2022〕19号关于印发文旅行业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婧 11.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