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6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司法局 | 文 号 | 东司报〔2021〕67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6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司法局 |
文 号 | 东司报〔2021〕67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公文时效 |
东胜区司法局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东胜区司法局深入贯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具体防控措施如下:
1.国庆节前夕,要求国庆节期间需外出鄂尔多斯市的干部进行行程登记。
2.额济纳旗、北京市昌平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伊金霍洛旗发生疫情时,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核对自身行程,要求曾前往疫区或与病例行程重合的干部如实上报单位、社区、学校,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不得瞒报、谎报。
3.10月26日党组书记、局长李茜同志利用钉钉组织召开全局疫情防控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4.由办公室负责防疫物资的及时补充、发放,局机关每日由专人负责一日两次消毒清洁工作,各司法所自行做好一日两次的消毒清洁工作。
5.各科室、司法所、区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148法律服务所,每周五将工作人员的“四码”汇总报到办公室。
6.局机关、法律服务超市、各司法所、区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148法律服务所、各调解组织,由专人负责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来访人员的登记、体温测量、查看四码等工作。
7.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热线8344148和微信公众号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