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25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字〔2020〕138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25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字〔2020〕138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公文时效 |

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三五”期间,全区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扎实推进民生改善,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发展社会服务,民政事业取得显著的成绩。
一、“十三五”期间东胜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社会救助标准大幅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分别达到790元/人·月和6720元/人·年;城市、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护理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农村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实现统一达到10200元/人/年,城市分散供养达到1500元/人/月,完全、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的护理补贴分别达到1100元/人/月和460元/人/月(实现按月足额发放);临时救助便捷及时,“救急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养老产业、事业迅猛发展,形成以“信息化为支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游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111张。残疾人和儿童福利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明显,实现社会组织审批管理事项“一网通办”,社工人才、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快覆盖,“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更加完善。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兜底保障有力。扫黑除恶、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执行严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收养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一)顺利完成机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根据上级部门机构改革指示,完成了“三定”方案制定、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工作。机构改革后主要职责为15条,内设科室为5个。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行政权力156项,其中进驻审批大厅35项、镇街道改革赋权5项。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激发养老服务业创新活力,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登记备案。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适应和满足辖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于2016年开通了“12349”便民为老服务热线,2017年10月建成“智慧东胜便民为老服务平台”。
(二)落实兜底保障,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严格落实兜底保障资金。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目前有20户39人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低保待遇,2016年至今累计发放低保金和各类补贴82.5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9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8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2018年至今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04万元。对生活存在困难,其他政策不能及时给予帮扶的贫困户,从2016年至今,累计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0.21万元。二是压实责任,积极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帮扶政策。开展兜底政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加强扶贫政策有效衔接,与东胜区扶贫办联合转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转发自治区<关于开展“扶贫低保两线合一”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时交换贫困户享受低保信息(118条)、贫困人员基本信息、开展了一次数据核对工作(385条);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低保兜底保障脱贫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按季度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解决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派驻3名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多方协调为永胜村打造党群服务中心。持续助力产业发展,成立农村合作社,建造温室大棚3座。开展救助帮扶、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四是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组织慈善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开展义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大力推进“百企帮百村”工作,联系帮扶企业“中华情”养老院、鑫海颐和院养老院为困难家庭开展健康体检、捐资助学等活动。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制定《民政系统内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4轮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线索摸排工作,重点摸排了基层政权、殡葬领域、社会组织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伞问题。认真梳理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信件和日常监管过程中是否出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民政系统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二是通过自查、排查的方式对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滚动式摸排,查找自身是否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未发现涉黑涉恶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四)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一是创新开展低保对象综合认定,通过测算家庭经济收入,扣减、核减、降低家庭刚性支出等方式,精准认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对象。同时打破户籍限制,改变过去通过户籍性质划分城乡低保救助,而是根据其所居住地进行分类,解决了因户籍性质不同而造成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一样的情况,救助保障更加精准、公平合理。“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发放低保金10438.5万元,保障低保对象150028户次、268915人次。二是开展特困救助人员认定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改革特困人员保障金发放方式,农村通过“一卡通”发放,城市通过网银发放,机构集中供养人员保障金直接打入供养机构账户,实现特困人员保障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发放特困人员各类保障金3056.7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制定出台了《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缩短救助发放时间,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切实发挥“救急难”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47.6万元。四是多渠道、多手段开展家庭经济核对工作。利用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定期开展核对工作,有效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确保了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自核对平台投入使用至今,共开展113次核对,核查63567户次,111412人次。五是为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得工作负担,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同时也为了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效防止和避免虚报、瞒报、骗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东胜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调查工作。
(五)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基层民主治理新格局
一是顺利完成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27个村、78个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先后进行了3轮“回头看”。及时组织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并按要求对村、居民委员会的信息进行了核对,并录入数据库,为104个村居民委员会首次发放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新增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越秀社区1个。二是大力推行民主协商和村务公开工作,并健全了村务公开制度和档案资料。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现有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修订、审议和公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修订实现全覆盖。加强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多元投入解决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资金,所有的社区活动阵地都达到自治区制定的社区阵地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活动阵地功能,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六)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三社联动”发展,不断健全社会组织体系,壮大社工人才队伍
一是抓好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成立东胜区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围绕“理顺管理体制、扩大组织覆盖、充分发挥作用”主要目标,以“党建促自建、自建推发展”为着力点,研究和创新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三五”期间,成立党支部11个,未成立党支部社会组织均选派了党建联络员,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制定《东胜区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三社联动”工作思路,确立了项目引领型的“三社联动”工作模式。“十三五”期间共开展完成“三社联动”项目9个。三是严格社会组织管理,促进提质升级。制定出台《东胜区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暂不具备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组织改为社区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在社区备案社会组织共约380余家,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共计228个,其中社团58个、民办非企业165个、基金会1个、商会4个。四是搭建孵化平台,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搭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工作者实训基地各一处,社会组织孵化园两处,社会组织孵化器三处。以孵化机构为平台,通过开展培训、沙龙、公益创投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截至目前,东胜区各级孵化机构共入驻社会组织70余家,先期已孵化出壳30余家。五是通过打造社工人才实训基地、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社区社会工作站、开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推进“三社联动”等多措并举、多元联动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实训基地共开展培训56期,培训学员6000余人次,其中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6期,共计1400余人次。目前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543人。六是。制定出台《东胜区关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满足社区居多样化服务需求。“十三五”期间,共投入购买服务资金327万,购买项目50余个,其中试点社区推进购买服务项目10个。
(七)养老工作成效显著,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一是重点打造“智慧东胜便民为老服务平台”,平台包括智慧养老、便民生活、民政业务三大板块,提供涵盖所有人群的智慧养老、智慧生活服务。二是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打造“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将机构养老标准化、专业化服务向社区居家养老延伸,“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建成投入使用6家社区居家为老服务中心,面积15000平米,完成投资3500万元,受益老年人突破1.5万人。三是全面推广“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打造城市“医养结合”综合体。开展中医、蒙医等特色医疗,联合卫计部门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完成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签约合作,开通老年人绿色就医通道,完成医保对接报销。2017年立仁医养院、兴胜颐康医养全护中心中华医养院、鑫海颐和院被鄂尔多斯市确立为“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8年中华情医养院、兴胜颐康医养全护中心又被分别评为自治区评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四是加大全区优质旅居资源的开发力度,建设覆盖北京、西安、杭州、海口、银川等全国大中城市的旅居养老营销中心,成立全国异地养老联盟,积极吸引异地老年人来我区旅居养老,“十三五”期间,异地养老游客突破20万人次。五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依托美丽乡村工程建设建成2处“集中居住、分户生活、资源共享”的农村幸福互助院,极引导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以及原居住条件差的困难老人集中居住,并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生活补贴。六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大检查指南》,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达标率达到97.3%,全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有针对性的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手册》,对老年人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养老服务。2016年健康养老产业园区被自治区确定为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同步开展了涵盖3大通用服务体系共计132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写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其中85项标准编写。截至目前,全区养老床位总量达到4252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98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3128张,日间照料中心床位144张,农村互助幸福院35户,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111张。
(八)社会事务加速发展
一是婚姻登记工作取得新进展。婚姻登记服务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的集中办理,并积极推行网络化服务。“十三五”期间,共登记结婚10198对,离婚4329对。2019年3月荣获鄂尔多斯市妇女联合会巾帼文明岗。二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惠民殡葬、公益性公墓和殡葬环境建设,不断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成功开通了殡葬服务网站,推出了网上祭奠、短信祭奠、二维码、网上纪念堂、实景墓园等文明、环保、低碳的祭祀方式。三是积极开展“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联合11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发〔2019〕73号)文件。对东胜区全面、深入的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摸排工作。同时对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遗体接运、农村散埋乱葬、私自搭建灵棚等问题开展专项摸排整治。三是 文革“三民”和精简老职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十三五”期间,发放“三民”补贴79人,368.40万元,精简老职工33人21.01万元。
(九)福利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老龄事业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准确、便捷的掌握辖区老年人的数量、基本生活情况,开发打造安心养老和安心助老为老服务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实现高龄老人网上认证。“十三五”期间,为80000余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1亿余元。二是儿童关爱工作更加规范。认真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工作,对全区的孤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完善孤儿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开展收养家庭评估和“两类”儿童收养工作,严格审核收养关系人法定要件和证明材料,规范收养程序,确保收养登记工作无错办、漏办的情况发生。
(十)扎实开展平安边界联检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开展了康巴什设区申报工作,并于201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康巴什区。二是顺利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编纂《东胜地名志》、东胜区地图。三是认真开展了与周边旗区的第六轮界线联检,实地查看了我区与周边旗区的边界走向及界桩设置情况,并形成了边界联检报告,签订了平安边界建议协议书,较好地推进了法定界线的权威性和边界地区居民的安定团结。
四、“十四五”民政发展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要结合社会救助权力下放工作,重新修改完善社会救助相关制度。同时为顺利完成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实现审批和监管的分离。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督查检查,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加强违规责任追究。二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调查工作,不仅体现了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更减轻了基层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救助家庭入户调查的效率及质量。下一步,东胜区民政局要对第三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绩效应用和资金兑现工作。
(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
“十四五”期间,建成养老服务体系健全、产业质量规模领先、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社会活力充分激发、具有东胜区特色的现代养老新格局。全区各类型养老机构超过35家,养老床位数总量达到5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120张。一要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占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比重过半,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助娱等服务,建设新增7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实现更加专业、优质的社区养老。二要引导鼓励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化需求。积极招商引资,投资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三要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四要引导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五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等级评定、绩效考核、满意度测评等方式逐步淘汰基础设施陈旧、服务能力不强的老旧机构,提升东胜养老服务水平。六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畅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渠道,鼓励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从事养老服务。
(三)逐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
加强以孤儿为主体的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解决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完善孤儿和残疾儿童分类津贴制度、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孤儿供养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完善针对重症困境儿童的特殊救助制度和基本设施建设。积极落实服刑人员的子女、重残人员家庭子女及其他多种原因导致的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
(四)完善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
一要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社区活动阵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建设社区综合体,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便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二要认真开展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村社区居民会议和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联席会议、议事协商会议等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三要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以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为根本,完善村民自治与多元主体参与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推进村民自我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有效衔接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促进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相融合,构建生态功能与生产生活功能协调发展的人居环境,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
(五)夯实行政区划工作
一要对已通过验收的地名数据库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核对、修改完善,根据上级要求,编制《东胜区地名志》、地名录,印制发行东胜地区图、东胜街区图,充分利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建立大地名网站,探索地名信息化建设,以进一步促进东胜区经济发展和方便市民生活。二要按国家标准,结合民族特色,制作更换街路巷牌,力争做到美观大方,文字清晰,指位明确,以进一步方便居民生产生活,提升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打造美好的东胜形象。
(六)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一要制定出台东胜区殡葬管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东胜区福寿园公益性公、生态节地公墓和殡仪服务站和殡葬用品市场建设,满足治丧群众多样化需求。二要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网络祭扫”等活动,弘扬文明殡葬理念,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改革,实现全区基本殡葬费用全免,并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三要落实部门责任,相互配合,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确保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解决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灵棚乱象。四要提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质量,从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辅导等方面加强服务,并且每周举办“和谐家庭 幸福婚姻”公益讲堂。五要落实好精简老职工、文革时期“三民”补贴发放政策。加强高龄人员核查认定工作,积极推行网上认定办理。
(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按照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将“三社联动”作为加强社区建设、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实现在所有社区全面推进“三社联动”。
一要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进一步规范异地商会、基金会的登记。发展支持型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予以能力建设、资源和智力的支持,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服务。鼓励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发展、服务、评估、预警等综合性服务。
二要深化政社关系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合理界定政府、社会、市场三者职能边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经济和社会建设,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构建一个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组织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互动的社会治理网络。三要完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购买服务机制、政府资助及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加大宣传和普及工作,落实与社会组织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搭建政社合作平台,提升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开展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和服务工作,提高社会组织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建设。四要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形成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流程,探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全面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和作用全覆盖。五要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畅通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沟通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鼓励社会组织中优秀人才积极参政议政,继续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利益表达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对公共行政的参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
(八)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科学合理、专业能力强的人才梯队
一要提高社工人才储备,增加社工就业岗位。到2025年,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0.2‰的比例,持证社工达到1200名。其中,政府、社会组织等吸纳聘用的社工达到800人。二要托东胜区社工人才实训基地和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工理论和实务培训。到2025年所有执业社工具备助理社工师以上资格,其中,社工师达15%-20%;高级社工师达2-3%;提升社工整体学历水平,“十四五”末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社工占有社工总量的70%以上,社工专业研究生学历达到15%。三要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探索培养本地督导为骨干的社工人才梯队,实现“督导、督导助理、一线社工、社工员”梯级社工人才队伍,到2025年,按照一线社工与督导、督导助理10:1的比例,督导、督导助理达到120人以上。四要加强社工人才队伍管理。为社会工作者构建成长晋升的人才发展机制,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准入、职业评价、专业晋升、终身学习等制度,建构社工职业的专业权威性。同时,实施定岗定责、按责取酬、一级多档、评聘分离的薪酬制度。实行社工证书登记与执业注册管理制度。五要发展壮大城乡社区服务类服务组织。依托东胜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重点培育孵化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社工+志愿者”的社会服务模式,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对志愿者进行社会工作知识专业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九)“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
一是重大项目。(1)鑫海颐和城城企普惠养老康养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总床位1200张;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两栋楼,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建设普惠养老和配套医疗,400张床位,二期完成剩余800张养老医疗服务床位建设;
(2)广厦医院康养中心项目:新建占地3.7万平方米的广厦康养中心设置300张康养床位。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拟建一栋集门诊、疗养院为一体的综合楼。二期建设专家办公楼。三期拟建门诊楼、住院综合楼;
(3)东胜区泊江海特困人员救治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床位数350张,用于患精神疾病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同时可开展种养殖;
(4)东胜区社区为老服务中心项目:打造社区为老服务中心,计划在每个街道至少打造1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在目前原有5处的基础上再新增7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
(5)东胜区智慧养老大数据服务运营中心项目:计划利用亿利城A、C座建设综合性大数据信息运营网络和硬件配套设施设备;
(6)东胜区殡仪服务站和殡葬用品市场项目:在罕台镇、铜川镇各建设一处殡仪服务站,同时在每处殡仪服务站点上各建设一处小型殡葬用品市场,总建筑面积6000平米;
(7)东胜区福寿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加大公益性公墓和生态节地公墓建设力度满足治丧群众多样化选择需求,1万穴公益性公墓和节地生态葬公墓;
(8)东胜区城区街、路、巷标识牌的更换项目:为进一步展示东胜的城市的市容市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进一步方便外来人员和市民出行办事。东胜城区各街路巷地名指示牌的制作、设置、安装。
二是重点工作。(1)东胜区“三社联动”重点工作:“三社联动”项目全面启动,每年开展一个“三社联动”督导培训项目,在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开展一个“三社联动”服务项目。
(2)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重点工作: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低保户的救助标准,从而提高生活水平。
二、2020年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2020年我单位按照区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主动担当战胜新冠疫情肺炎阻击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推动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落地启动;顺利完成“创城”工作任务。2020年我单位先后荣获区2019年实绩突出单位、区文明单位、市“福彩杯”运动会团体第二名、区优秀承办单位、区“学习强国”学习集体标兵集体等荣誉。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深化从严治党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开展网络视频学习,组织中心组学习10次。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和党风廉政制度,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组织全体党员大会3次,邀请宣讲团开展专题讲座4次,组织观看专题电影党课2次。认真开展“民生领域”、“四官”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积极贯彻落实“清风干部”人选工作,2020年共推选“清风”8人。
(二)做好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东胜区民政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做到了任务部署早、落实行动快、具体操作细、防控措施严、工作推进实,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一是做好养老机构的封闭管理工作。区民政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底线思维,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防死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及时印发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自1月24日起对全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统一实施封闭管理,从老人防护、心理慰藉、内部管控等方面进行部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排查全区17家养老服务机构,并为243余名机构工作人员分批次进行核酸检测,截至目前,保障了1720名养老院入住老人的健康与安全。二是做好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优先为一线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强化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减少公共场所聚集活动。对殡葬服务机构,通过实行丧事简办、严控人数、封闭管理、登记报备等手段,引导群众不办丧葬法事和相关民俗活动,避免人群聚集;对婚姻登记服务场所,积极推行电话、网络、微信预约,分批分时段进行婚姻登记,有效防止疫情蔓延。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发布《东胜区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捐助的公告》,广泛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服务组织等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共接收社会捐款13.62万元,捐赠医疗防护用品、食品等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计35.3万元。同时,10家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专业优势,用实际行动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四是积极配合进驻社区开展联防联控。按照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安排,区民政局全体党员干部主动请缨冲锋在社区、车站第一线,认真开展人员排查、值班登记、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应急演练。为扎实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工作,全面提升东胜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从排查检测、诊断报告、异常处置、患者转运、响应解除等5个环节方面,开展应急演练,同时出动120救护车1辆。
(三)围绕保市场主体,全方位、多元化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一是制定《东胜区养老服务机构复工运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从疫情防护、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复工复产。做强做优养老服务产业。在原有养老产业园区的基础上,全年重点完成2个养老产业项目:广厦医院医养结合综合体建设,投资1.016亿元,计划年底投入运营;鑫海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有序推动,年底完成装修改造工程。二是做实做细养老服务事业。依托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从政策资金层面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今年上半年为养老机构发放政府补贴及一次性建设补贴723.4万元,各级政府部门将5处闲置的房产无条件提供给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机构建成社区为老服务中心,今年将在此基础上打造5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四)加强驻村帮扶工作,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充分发挥好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筑牢夯实兜底防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和边缘户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对31户7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了3轮入户调查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共有20户40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兜底保障资金15.88万元。二是驻村帮扶罕台镇永胜村工作。派驻3名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为永胜村打造党群服务中心。持续助力产业发展,建成温室大棚3座,用于花卉种植,增加村集体收入10万元,形成以花卉批发种植为基础产业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积极开展扶贫救助工作共救助17人6.5万元。
(五)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能力
一是围绕保基本民生,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横向联动的防控机制,实现镇街道、村社区、公安、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动,为困难群体筑牢救助帮扶和健康安全防线。对新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人员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受理,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审核审批时间,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同时积极落实救助标准提标和补发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36号)文件要求,完成社会救助提标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由1100元/人·月提高到1500元/人·月,农村由9480元/人·年提高到10200元/人·年,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1047元/人·月提高到1100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403元/人·月提高到460元/人·月;城市低保由675元/人·月提高到790元/人·月,农村低保由6169元/人·年提高到6720元/人·年。严格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认真开展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进程、提升低保工作效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持续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目前共有城市1657户2837人,农村485户898人;城市共发放1152.4万元,农村共发放263.9万元。二是做好特困供养工作。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516人,发放生活补贴534.95万元,护理补贴129.95万元。同时,积极开展“四类人员”危房排查工作,对8户危房户进行了走访认定,并协助办理了相关改造手续,着力改善了特困对象的家居环境和精神面貌,提升了生活质量和水平。三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对外籍困难群众,流浪乞讨的外籍人员,放宽户籍申请限制。截至目前,共救助1763人,发放救助资金208.62万元。
(六)加强社区治理,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东胜区“三社联动”实施方案》,今年区政府投入资金220万元打造20个“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培养20名持证社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项目。二是协调解决了东胜—准格旗、东胜—达旗边界争议。认真完成《国家地名词典》东胜区相关词条的编纂任务。
(七)社会事务和福利事业加速发展
1. 文革“三民”和精简老职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有“三民”73人,发放补贴85万元,精简老职工有33人,发放补贴4.35万元。2.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有力。发放困难残疾10444人次,生活补贴104.44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26251人次,发放护理补贴676.19万元。3.高龄认证更加便捷,补贴发放更加及时。有高龄老人17450人,发放津贴1038.03万元;4.婚姻登记工作服务更加优质。结婚1556对离婚718对补发结婚719对补发离婚9对,查档300件合格率100%5.儿童保障更加准确有效。孤儿7人,发放生活补贴24.8万元,购买医疗保险0.2万元,物价补贴0.22万元,助学补助1人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人,发放56.93万元,物价补贴0.26万元。
三、难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机构、“放管服”的改革,对民政领域冲击较大。一是部分民政职能权力下放,上下级纵向的业务系统没有形成,实际业务工作难以下放,镇、街道人员短缺、机制不健全,存在“接不住”的问题。二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与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殡葬法律法规滞后,民政部门监管执法缺乏有效手段。三是基层力量薄弱、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突出,制约了政策落实和事业发展。四是信息化建设不高,没有形成系统的民政服务平台,节能减耗、无纸化办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势头未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自我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对于人员集中的养老机构、殡葬场所、一线窗口,要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举措。
(二)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任务,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工作
一要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补助等保障标准,把因疫情和患病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相关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要及时启动。二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产业帮扶等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分别给予24个月的救助渐退期。对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实事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重病重残低保家庭等特殊贫困群体开展入户排查,确保其实际生活状况与脱贫攻坚要求相符。三要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积极申请各类上级资金,持续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推进广厦医院医养结合综合体、鑫海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和6处社区老年助餐点建设。为了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兜底保障和患有精神类疾病的特困人员的专业集中供养,完成申请国家债券1000万元,用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特困人员救治中心建设。将2021年确定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通过开展等级评定、绩效考核、满意度测评等方式逐步淘汰基础设施陈旧、服务能力不强的老旧机构,提升东胜养老服务水平。四要大力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提升社会救助审批效率,方便人民群众。修改完善审批权力下放后的配套政策,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技术手段、整合核查力量等监管措施,防止出现权力下放后的监管缺位问题,进一步提高民政救助政策惠民水平。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力推进智慧养老
一要推动智慧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打造以智慧养老服务为平台、街道社区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服务建设。培育3家以上的智慧养老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机构。二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进一步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三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月排查,全面清除养老机构排查出来的重大风险隐患。四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畅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渠道,鼓励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从事养老服务。
(四)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一要加强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解决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二要进一步巩固完善6处儿童之家建设任务。三要以“携手共助.科学守护”为宗旨,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安置寄养,建设1处未成年保护中心。
(五)不断提高社会事务服务能力
修订出台《东胜区迁坟补偿标准》,制定出台《东胜区殡葬管理专项工作方案》。加快东胜区殡仪馆服务设施改造,建成公墓350座,简易停车场1处;同时加快公益性公墓、殡葬市场建设;完成殡仪服务站选址和网上祭祀平台建设。
(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化社区社会治理水平,推动“三社联动”工作纵深发展
一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认真开展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村社区居民会议和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联席会议、二要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相融合,构建生态功能与生产生活功能协调发展的人居环境,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等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和三务公开工作。三要新打造5处社会组织示范党支部。四要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制定出台村、社区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基层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制定出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薪酬保障机制、表彰奖励制度。
(七)行政区划工作
一要进一步做好与伊旗和达旗的第六轮界线联检工作,调处边界矛盾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二要对已通过验收的地名数据库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核对、修改完善,根据上级要求,编制《东胜区地名志》、地名录,印制发行东胜地区图、东胜街区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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