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017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017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公文时效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
现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鄂民发〔2022〕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摸清“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数量的底数,特别是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散埋乱葬墓地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治理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时间以及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治理工作。按照核定上报的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林地违建墓地排查整治数量,完成登记上报工作。
二、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治理工作,在今年清明节期间完成去年未完成的硬化大墓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见到实效。
三、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散埋乱葬墓地整治工作。在4月份清明节整治完成总治理量的20%,在8月份中元节整治完成总治理量的30%,确保年底前完成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治理量的50%。
四、泊江海镇年内完成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
东民发〔2022〕16号,转发《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doc |
东民发〔2022〕16号,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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