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0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铜政发〔20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0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铜政发〔20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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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镇分配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的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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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铜川镇分配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铜川镇分配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冬春救助)的方案
2022年铜川镇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干旱、洪涝、冰雹等灾害,各村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为进一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胜区2022年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的通知》(东应急发〔202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各村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金额详见附件)。
一、严格执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
各村要结合所分配的救灾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考虑受灾的低保户和脱贫户、监测户及受灾较重的群众予以救助,坚决杜绝搞平均主义,此次救助要保障需救助人员不得低于160元/人的国家标准,对特殊困难人员要结合本村匹配资金情况适当提高救助金额,予以重点救助。
二、严格按照“规范透明、强化监管”的原则
各村要及时召开村委专题会议,确定到户、到人分配方案,并将需救助人员名单、已救助人员名单、救助发放花名等进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镇政府审核,再由镇政府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批,经审批后由镇政府以涉农资金一卡通的形式打卡发放。资金到账后要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克扣和挪用。救助资金务必于2023年1月15日前足额支付到户、发放到人。
三、严格贯彻“民生优先、注重绩效”的原则
各村要按照“户申-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发放救灾资金,要精准核定救助对象,严禁优亲厚友。一旦发现违规发放、违法流程发放、超范围救助等情况将直接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铜川镇2022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配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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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镇2022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配表 |
序号 |
受灾村名称 |
旱灾受灾人口数量 |
旱灾补贴金额 |
1 |
铜川村 |
157 |
29591.36 |
2 |
常青村 |
15 |
2827.2 |
3 |
神山村 |
11 |
2073.28 |
4 |
潮脑梁村 |
105 |
19790.4 |
5 |
添尔漫梁村 |
118 |
22242.08 |
6 |
枳机塔村 |
141 |
26575.68 |
合计 |
|
547 |
103100 |
分配注意事项:1.受灾的低保户和脱贫户、监测户及受灾较重的群众予以救助,坚决杜绝搞平均主义。对特殊困难人员要结合本村匹配资金情况适当提高救助金额,予以重点救助。
2.此次救助要保障需救助人员不得低于160元/人的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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