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4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 文 号 | 东诃办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4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
文 号 | 东诃办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公文时效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广泛推进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整体工作,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诃额伦街道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苏 鹏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辛 苗 街道党工委委员 宣传委员
兰 青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韩昕原 街道机关支部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白 亮 赛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张瑞芳 赛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袁 欢 都兰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王 皓 伊煤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贾义勇 昭君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苏金凤 家园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刘 峰 营盘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卢 英 爱心圆梦志愿服务队队长
组长职责:统筹规划实践所建设和工作开展,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的主体责任。
副组长职责:承担实践所的具体工作,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在把方向、强指导、解难题、重督查上下功夫,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工作全面推进。做好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指导工作,将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纳入社区(村)“两委”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重要内容,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成员职责: 摸清实践所、站志愿服务底数,建立相关情况动态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摸清阵地资源和活动资源底数,统筹使用,协同运行。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项目,针对群众满意度和需求度,优化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
东诃办发〔2022〕6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