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防范资金浪费、违规用工、虚假履约等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东胜区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管理,从源头、过程、验收、问责四个环节提出规范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压实责任,杜绝资金浪费与违规行为。
一、严把“准入关”,明确购买服务范围边界,严禁将不属于服务范畴、应由内部履职的事项、工程建设、变相用工等纳入购买范围。杜绝超职责、变相用工等违规事项。严格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未列入年度预算不得实施;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开展充分论证,避免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对购买服务事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不合格不纳入预算。
二、规范“流程关”,强化过程监管,规范采购与合同。按额度分级选择采购方式,大额项目必须公开招标,严禁拆分项目规避监管。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及时公开采购意向、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合同文本等关键信息,全程留痕,接受监督。公开通过竞争性机制压低虚高定价,保障程序透明公正。合同必须明确服务内容、标准、数量、期限、价格、验收方式、违约责任,杜绝模糊条款与 “开口合同”。
三、筑牢“监管关”,严抓履约监管,确保服务实效。建立“全过程跟踪+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跟踪履约全过程,核查服务履约情况,服务进度、质量与成果,防止 “只签约、不服务”,避免“一购了之”。同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资金支付严格审核,未达标准不予通过、不予付款;推行第三方评价,提升验收客观性。依据合同、验收报告、发票支付,杜绝无依据付款、超标准付款。
四、强化“问责关”,健全长效监管,强化问责与联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预算安排、承接主体资格直接挂钩,评价差的削减预算、限制承接服务。财政、审计、主管部门联合督查,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虚假履约、套取资金、违规采购等问题,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资金用在实处。对虚假履约、资金挪用等行为严肃追责,对违规单位与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纳入失信记录,形成 “不敢违、不能违” 的监管震慑。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