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铜川镇:村民变身企业成员 自治赋能乡村振兴
资料来源:铜川镇 发布日期:2026-05-2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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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地处东胜区东北部,总面积5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91个村民小组。近年来,随着区域煤炭产业快速发展,矿群利益交织、矛盾纠纷凸显,基层治理一度面临严峻挑战。其中,添尔漫梁村海子沟社问题尤为突出,该社三分之二社员2009年实施矿区移民后,因历史遗留问题与驻地企业纠纷不断,拦路阻工、损毁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也制约地方和谐稳定。2014年成立的集体排矸公司,又因管理混乱、账务不透明、分配不均、监督缺位等问题,导致群众信任不足、干群关系紧张,治理与发展陷入恶性循环。

面对困局,铜川镇党委坚持党建引领、改革破题、治理增效,指导海子沟社以村民自治为核心、以集体企业为载体、以企地共建为支撑、以民主监督为保障,探索走出一条“村民变股民、分散变组织、矛盾变合力”的有效自治新路径,实现基层治理提质、集体经济壮大、群众增收致富、企地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为同类地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建强队伍、规范治理,筑牢自治根基

坚持把选优配强治理骨干、规范履职行为作为破解治理难题的首要任务,夯实自治基础。充分发挥“镇党委—村党总支—社党小组”三级联动机制作用,组建专项工作组,对海子沟社开展集中整顿提升。严格落实“五选七不选”标准,规范执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审核、镇党委审查”的“两推两审一选”程序,真正把政治过硬、群众信服、公道正派、带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自治组织。同时,建立正向履职清单与负面履职红线,明确7项主要职责、15条禁止性规定,推动带头人依规履职、阳光用权,以过硬作风重塑群众信任,为推进村民有效自治打牢组织基础。

社企融合、激活动能,凝聚发展合力

以农村“三变”改革为抓手,推动村民从“分散个体”向“集体成员”转变,以企业化运营激活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同时深化企地共建,破解矿群矛盾。2018年,海子沟社组织全社176户农户以资金入股方式成立专业合作社,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每股入股资金17000余元,累计筹集资金380余万元购置专业运营设备。创新推行“社企合一”治理模式,由社委会成员兼任合作社理事、监事,实现基层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深度融合、一体运行;同步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成立独立监督机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现代运营机制,让集体资产管得住、经营得好。

在企地协同方面,海子沟社党小组与万利一矿党委联合组建区域联合党委,构建“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事务共商、发展共促”的区域化党建格局,签订《社企共建协议书》明晰权责。企业优先将矸石拉运等业务交由合作社承接、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合作社主动做好群众工作、保障企业生产,推动企地关系从“对立冲突”转向“协同共赢”,形成良性发展循环。

民主赋能、利益共享,厚植民生福祉

坚持把民主自治贯穿治理全过程,把利益共享作为发展落脚点,让村民真正成为治理的主人、发展的受益者。在民主治理上,推行“户代表议事制”,每户推选1名代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讨论,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建立“线上+线下”双线监督机制,线上通过微信群实时公开集体收支、分红明细等关键信息,线下实行“半年一公布、一年一总结”,全程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村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在利益分配上,构建科学合理的“20+70+10”分配模式:20%作为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升级;70%用于社员分红,按季度足额兑现,实行原始股东与新增户籍人口差异化分配;10%设立帮扶济困公益金,专项用于民生帮扶。同时坚持“用工本地优先”,吸纳村内村民就业,形成“股份分红+工资收入”双增收模式。2025年,社员人均分红约3.32万元,务工村民月均工资达6000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持续提升。

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与系统治理,海子沟社彻底走出治理困局,实现蝶变跃升。信访维稳方面,群众信访量从2017年年均13件降至零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矿群关系和谐共生;经济发展方面,集体收益从2018年185万元增长至2025年590万元,社员人均累计分红超50万元,集体经济自我造血功能持续增强。海子沟社“村民变企业成员、自治促乡村善治”的实践,成功破解了资源型地区矿群矛盾突出、基层治理薄弱的痛点难点,为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有效自治提供了宝贵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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