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税务 发布日期:2022-10-2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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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2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10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0月31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10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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