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出台《东胜区本级、园区、镇街道、部门、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统计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东胜区本级、园区、镇街道、部门、企业统计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步伐,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近日,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胜区本级、园区、镇街道、部门、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从区本级、园区、镇街道、部门、企业五个领域提出了工作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22条区本级统计工作规范和要求;8条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和要求;12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要求;14条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和要求;8条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要求。各层级、各领域统计工作规范和要求均围绕工作目标、培训学习、人员配备、健全制度、资料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增强开展统计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为各领域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方法。
本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推动、做好示范带动、坚持舆论引导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全确保各领域统计工作规范开展,为东胜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