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0-0287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0〕86号 |
成文日期 |
2020-06-30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0-0287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0〕86号 |
成文日期 |
2020-06-30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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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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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室、执法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鄂司发〔2020〕23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东司发〔2020〕19号)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方案制定如下:
一、案卷评查工作内容
(一)评查小组
组 长:张铭水
副组长:张惠冰
小组成员:闫利华、王亦伦、郝少甲、屈海军
(二)评查范围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及东胜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
(三)评查方式
评查采取自查自评的方式进行。我局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真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归纳整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自查自评结束后,我局挑选出规范案卷2例报东胜区司法局进行优秀案卷评选。
(四)评查时间和步骤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任务(2020年7月5日前):
对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附件3、附件4),对评查范围内的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填写《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总结阶段任务(2020年7月5日前):
我局根据自查自评情况进行总结,撰写自查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情况、我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各类型行政执法案卷总数、纳入自查的案卷数、自查发现的问题、挑选规范案卷情况、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等,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2020年7月5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连同行政执法自查自评情况表(附件2)、案卷统计表、规范案卷复印件(彩印版)报送东胜区司法局,提交的行政执法案卷复印件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二、案卷评查工作要求
各业务室、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契机,精心组织,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并配合做好我局自查工作。要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附件:1.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
2.行政执法自查自评情况表
3.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
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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