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1-0094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1〕100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公文时效 |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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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1-0094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1〕100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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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省两起铁矿瞒报事故通报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切实保障安全度汛通知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6-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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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非煤矿山企业:
按照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于生产切实保障安全度汛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6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省两起铁矿瞒报事故通报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遵照执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企业内部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同时切实加强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1.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于生产切实保障安全度汛的通知
2.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省两起铁矿瞒报事故通报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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