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834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东卫健发〔2021〕20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3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834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东卫健发〔2021〕20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3 |
公文时效 |

东胜区各助产医疗保健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高我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我委近期将举办2021年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现将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过期的医务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均要报名参加考核:
(一)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申请《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要按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后注明单位及姓名)。各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将本单位申请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和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东胜区卫健委公共卫生健康室(二)。东胜区卫健委妇幼健康工作人员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资质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二)报名地点:联邦大厦B座14楼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卫生健康室(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参加考核人员的资质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审批材料,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附件2《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报考人员审批表(附件1)及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统一报送至区卫健委公共卫生健康室(二)。
(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考生,确保本单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区卫健委公共卫生健康室(二)联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小娟 谢文艳
联系电话:0477-812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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