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5565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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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
文 号 |
东煤发〔2017〕50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2 |
公文时效 |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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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5565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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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
文 号 |
东煤发〔2017〕50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2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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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学习《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会议情况通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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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学习《安全生产
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暨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的决定》会议情况通报
各二级单位、煤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邀请内蒙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培训中心督导室主任王旭东,在东胜区煤炭局五楼会议室,重点围绕《意见》和《决定》出台的背景、基本原则和坚守一条红线、把握两个导向、坚持五项原则、推进五大方面改革措施的总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从齐抓共管、落实责任,重心向下、打通最后一公里,尽职免责、加强监管三个方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东胜区煤炭局号召全局上下及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决定》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同时要进一步巩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真正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召开期间,会场秩序整体较好,大多数参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但还是有少数煤矿、人员思想重视不够,纪律意识淡薄,存在迟到、缺席和代会等问题。
为严肃会风。要求各单位对通报问题查找原因,希望今后,各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参会,不准无故旷会,不准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
现将会议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迟到单位:5月8日下午,前进煤矿、宏丰煤矿、范家村煤矿、巴隆图煤矿、盛鑫煤矿、色连一矿。
二、早退单位:5月8日上午,色连一矿、双欣煤矿;5月8日下午,盛鑫煤矿、亿源煤矿。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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