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关于继续做好农村
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杈登记颁证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好、运用好、完善好、管理好承包地确权成果,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打好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关于继续做好农村牧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政改发〔2021〕41号)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该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确权工作重点进行了勘误修正、数据汇交、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经多次调度,各镇普遍存在因纠纷等原因未确权到户、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归档资料递交迟延、个别村干部或村民拒绝签字、部分村社存在矛盾纠纷、未建立问题台账等诸多共性问题。本辖区应发放权证7203本,已发放到各镇政府农村土地经营权证7176本,剩余27本存在争议土地有问题未打印(罕台镇24本、铜川3本),但是权证实际到户很少。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妥善解决确权遗留问题。各镇要对未确权的村(组)和承包户进行排查,全面摸清未确权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通过“一事一议”“一村一策”、民主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应确尽确。
(二)做好证书颁发到户和纠错整改工作。一是以发包方为单位,统计证书发放情况,重点检查证书不到户、确权信息不准确、入库信息不全面等问题。对证书未发放到户的,在认真核实确权信息的基础上,加快颁证进度,尽快将证书发放到户,做到应发尽发。二是对证书发放后农牧户反馈的问题,要以村建立问题台账,经镇审核确认后,以村为单位统一提交作业单位进行勘误修正,切实纠正人员身份信息遗漏、地块信息错漏、面积四至不准、调查指界签字不规范等问题,坚决防止“问题证”。作业单位对修正的内容要及时入库。
(三)做好确权档案的整理归档。确权档案是承包地确权工作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确权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移接交等工作,确保确权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归档文件资料完整规范,同时要建立电子档案。
(四)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和数据成果应用。各镇要立足发展需要,开展土地承包数据成果应用,为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菅主体、农业补贴发放、农业生产托管、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抵押贷款、农业保险综合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限积极推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中央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改革落实问题,关乎农民切身利益,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各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部署、落实、调度,确保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各镇要结合辖区确权颁证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开展问题自查、台账建立、措施制定工作,在2022年6月15日前督促完成档案整理签字归档工作,并形成确权问题台账及权证发放台账,切实将确权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2年1月21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2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