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安委办: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我区养老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根据《东胜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方案的通知》(东安办发〔2019〕19号)、《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安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东胜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学习宣贯《决定》、《意见》系列活动。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和理解精神实质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定》是具体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依据,也是首次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印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充分表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决定》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约束机制法规等方面,着重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规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安全生产领城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刻吸取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锡盟西乌珠穆沁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教训,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依法治理,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构建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促使我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建设高质量东胜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依法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坚持系统治理,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1次全面检查,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班组、员工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升级。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年度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
民政局通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并组织民政系统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宣贯《决定》、《意见》文件精神,使得文件精神深入到每一位民政工作人员的内心,尤其是各养老机构,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的决心,严肃责任落实,切实将《决定》、《意见》中各项政策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本次活动,民政系统内,从机关工作人员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我们会常抓不懈,将学习宣贯工作作为一个长效机制进行学习,坚决保证民政系统这个大集体的安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