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我单位按照区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下面就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顺利完成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领导,区委具体负责。根据上级部门机构改革指示,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改革后所属事业单位为3个。目前,完成职能划转、职能分工工作,人员转隶已全部到位。
(二)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对标对表强部署。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后局党组迅速研究并于3月18日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了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及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全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量化职责。二是灵活方式抓学习。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四本指定书目为基础,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交流相结合,创新开展“每日一小时”读书班、“每人一个党史故事”等“十个一”活动,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细;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郝生荣老师为全体党员讲党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走进鄂尔多斯市党员政治生活馆参观学习。三是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传承红色基因和党的优良传统,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实践活动。梳理谋划“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明确“弘扬红色地名、保护地名文化”“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解忧暖心传党恩”等十大行动内容,积极推动落实,争取早见效、群众早受益。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走访群众,发现并解决一些基层急难愁盼问题,深受群众欢迎。立足民政工作实际,深入结对联系点建设街道新村社区开展“三问”活动和“共驻共建送温暖 民族团结一家亲”慰问活动,助推社区共驻共建向纵深发展,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实走心。截至目前,正在进行社会救助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等重点民生项目,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在党史学习教育上学深走实,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推深做实。
(三)健康养老服务建设大步提升
一是初步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8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5家,建成街道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0家,社区级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11家,社区老年助餐场所8个,社区老年活动室87个,床位总数4193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105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截至目前核心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80%。二是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以“智慧平台”为驱动、以12349呼叫中心服务热线为抓手,社区为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线上线下全方位的便民为老服务体系,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利用“智慧东胜便民为老服务平台”强大的后台运作能力,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互联网+智能居家养老生态系统”、“老年人实时定位”,以“动静结合”的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家服务,实时定位监测和记录老年人的健康情况,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并联合医疗机构对社区老年人突发的健康状况进行快速干预,制定科学的健康管理方案,帮助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实现生命健康精准服务,打造“没有院墙的养老院”。三是农村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积极引导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以及原居住条件差的困难老人集中居住。针对东胜区3个乡镇27个行政村,选择条件较好,区域位置和老年人需求明显的行政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科学规划和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餐桌等基础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投资1400万元,重新打造东胜区泊江海特困人员救治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医养深度融合加速发展。东胜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专业机构和专业团队发展医养康养服务,有效推进医养结合型企业的全面快速高效发展,依托养老产业园区延伸辐射作用,发展医养康养产业。鑫海颐和院、鄂尔多斯立仁医院、鄂尔多斯一康医院、鄂尔多斯广厦医院、鄂尔多斯中华情医养院、寿康养老集团等一大批优秀社会力量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开发打造“医养结合型养老综合体”。现全区已备案的18家养老机构中设立医院的6个、设立医务室的4个,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8个,设置护理型床位2170张,占比超过58.2%,全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100%。五是对焦服务质量“标准化”。东胜区立足发展实际、严把标准要求,始终围绕标准化方针与目标,依据《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现已将东胜区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建设成为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单位;六是全力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城市。通过“互联网+旅居养老”智慧平台,建立异地养老联盟,培育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各类旅居企业开通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旅游线路和产品,逐步完善旅居养老奖励政策,实现年旅居接待人数突破5万人次,全力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城市。
(四)惠民殡葬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福寿园公益性公墓建设。2021年1月1日,民政局收回鄂尔多斯市福寿园公墓的管理、建设、经营权,并交由东胜区殡仪馆负责。考虑到东胜区目前缺少公益性公墓,决定将福寿园公墓打造为公办城市公益性公墓。从3月份开始设计,目前已完成总体规划设计。按照规划,将交通的规划完善和墓园的分期建设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截至目前,福寿园公墓已完成前期分隔景观路建设,并紧抓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在分隔好的墓区种植各类树种5000余株;扩建职工宿舍四间,建筑面积105㎡;重新装修职工食堂及配套的各项附属设施;为确保冬季供暖,安装电锅炉一套;打深度378米机井一眼;硬化办公楼前、后院及职工餐厅周边地区大约共计1100㎡。二是积极提升殡葬服务环境。为进一步加强殡仪馆生态化建设,改善公墓区环境,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在馆区和公墓区域内种植水腊、樟子松、杜松等各类树木800余株。三是有序开展清明节祭祀接待工作。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控制人数、错时错峰,控制停留的时间,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做好祭扫人员的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场所的清洁消毒等防护防控措施。设立“学雷锋文明岗”,免费提供“代客祭扫”服务,开展“心灵安抚”活动,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营造绿色无烟陵园。清明节期间,东胜区殡仪馆累计接待祭扫群众8万多人,祭扫车辆2万多辆,未发生拥堵、安全等事故。四是有序开展惠民殡葬政策。根据《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东胜区殡仪馆将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助尽助。截至目前累计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23户困难群众提供惠民殡葬补助,合计金额54000元。
(五)高标准完成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从年初开始东胜区认真开展了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前谋划,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顺利完成了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区27个村、78个社区全部一次性选举成功,产生了新一届村居“两委”成员,及时组织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参加了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按要求核对、更新了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为所有村居民委员会发放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督促各村社区修订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六)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工作稳步推进
1.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一是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体系积极作用,推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开展各类活动19场。二是完成了鄂尔多斯市第二期“三社联动”试点的考核验收工作,并开展了第三期“三社联动”试点,委托鄂尔多斯市社工联对第三期“三社联动”试点的承接主体进行选拔和项目督导,目前各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三是制定了《东胜区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公益创投的21个项目前期资金已拨付到位,正组织实施。四是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完成了五社联动试点街道的推选申报工作,确定了幸福街道、建设街道、天骄街道、兴盛街道和罕台镇为试点地区,并完成了申报书的修改优化。五是《关于做好公益慈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公益慈善指数信息采集工作。六是完成了《东胜区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并组织了专家评审工作。
2.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开展社工宣传周暨公益创投项目启动仪式,对2020年度的5名优秀社工和5个优秀社工机构进行了表彰。二是鼓励持证社工成立专业社工机构,前半年批准成立专业社工机构3家。三是完成《东胜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四是制作了东胜社工宣传片。五是完成社工信息系统注册,持证社工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完成后台审核,形成常态工作。六是制定并印发了东胜区2021年社工人才实训计划,截至目前,共开展社工心理学培训5期、家庭个案培训1期,共培训1200人次。
二、常规性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发力
一是特困人员供养情况。我区目前共有特困人员509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51人,农村特困人员358人。在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有140人,分散供养的有369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160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10920元/人/年。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补贴标准为1100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补贴标准为460元/人/月,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截至2021年七月底,共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金458.433万元,发放护理补贴105.814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25.1333万元。草拟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及管理规程》,使符合特困人员救助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出台了《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范了救助流程,在各镇、街道办事处办事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服务窗口,方便了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截至2021年七月底,我区共救助困难群众235人,累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132.9931万元。下发了《关于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新增了家庭经济状况的平台核对,提高了民政局和镇、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的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了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明确了各部门审批权限,确保了群众遇到困难是能够得到及时救助,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我区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3.城乡低保工作。目前,截至2021年8月,东胜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70户2879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203.86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66户859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8.94万元。并按时足额发放低保人员临时价格补贴,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9.64万元、发放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9.68万元,发放2021年一季度电价补贴3.95万元、发放二季度电价补贴3.9万元。一是提高低保保障标准,按时准确发放低保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1〕25号)要求,东胜区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84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200元/人/年,并根据新的救助标准,及时进行了调标补发,城市发放补发资金68.68万元,农村发放补发资金13.89万元。二是按时足额发放低保人员临时价格补贴,发放4月份临时价格补贴9.64万元、发放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9.68万元,发放2021年一季度电价补贴3.95万元。三是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按照分类施保、定期复核的相关工作要求,东胜区对特困人员、收入基本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低保对象,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上半年我区城市低保取消低保待遇92户137人,农村低保取消低保待遇46户75人。同时,根据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流程,新增城市低保对象78户131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户1人。四是印发了《东胜区社会救助城乡统筹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开展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救助对象重新认定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规范开展
一是儿童保障更加准确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区孤儿情况和实事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健全了孤儿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和信息,做好我区收养家庭评估和“两类”儿童收养工作,挂牌成立“东胜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组织开展了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成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政策进村居宣讲活动,并为广大市民发放宣传册。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孤儿8人,实事无人抚养儿童63人,全部为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生活补助由以前1800元/人,提标到1900元/人,2021年上半年年共发放孤儿供养金13.2万元,实事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70.4627万元。二是文革“三民”和精简老职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有“三民”71人,发放资金53.7993万元,精简老职工29人,发放补贴2万余元。三是高龄补贴老年人活体认证工作逐步优化完善,补贴资金发放更加精准及时。东胜区高龄补贴按季度打卡发放,发放高龄补贴31000余人次,共发放资金1118.835万元。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有力。现有困难残疾1188人,重度残疾人2957人,发放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622.0091万元。五是优化婚姻登记便民服务。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幸福婚姻大讲堂”公益讲座,为有着婚姻家庭情感困惑的群众免费送上幸福婚姻“营养餐”。办理结婚登记1041对,离婚登记192对,补发婚姻证件507对,接待查阅档案560件。登记合格率100%。
(三)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服务
一是大力推行民主协商和村居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及时对村居“三务”进行公开。二是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对即将出版的东胜区行政区划图和城区图中各要素进行修补完善,着手开展对《东胜区地名志》出版前的评审工作。三是按照区政府要求承担东胜区街路巷牌设置工作,并与原主管单位自然资源局协调对接,对现有街路巷牌进行核对、统计,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的交接。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养老产业工作
一是推动社区养老设施“量”“质”并增。根据自治区《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有关要求,到2022年,全区养老服务主要指标数量要实现“倍增”,每个街道有一个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社区老年助餐场所服务覆盖率要达到90%。为此,东胜区要做好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指标的分解落实,通过盘活资源、改建扩建、综合设置等方式,加快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助餐场所覆盖率的提升,建成更多量足质优的为老服务设施;更要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政策,加大需求调研,制定完善服务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提升设施、场地的利用率和服务质量,使养老资源分布更均衡、供给更充分、服务更便捷。
二是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制度,借助市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社区的养老顾问网络,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一口式、一站式养老服务咨询;抓紧制定区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清单,组织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特殊老年人群体基础养老服务工作;深入推动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评价监督体系。以老人的照护需求和满意度为重要依据,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和绩效考核办法,比如家庭照护服务的标准、日间照料机构的服务项目和规范标准等。通过培育社会化的专业评估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客观科学评价,并配套形成相应的奖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合作,建立更加完善和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机制,提升养老服务和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四是积极推动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升级,促进线上平台,线下中心的融合发展。借助市民政局打造全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有利契机,2022年加快完成区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指挥调度中心和街道级智慧养老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布置工作,督导各类型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完成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道三级智慧养老服务网络。
(二)社会组织工作
一是“三社联动”项目全面启动,每年开展一个“三社联动”督导培训项目,在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开展一个“三社联动”服务项目。二是“五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资源及社区自治组织)方面,在“三社联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进一步调动整合社区资源,积极推进“五社联动”。目前,完成了五社联动试点街道的推选申报工作,确定了幸福街道、建设街道、天骄街道、兴胜街道和罕台镇为试点地区,并完成了申报书的修改优化。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待“五社联动”资金到位后大力推进。三是社区工作站建设方面,目前已完成7处,计划2022年挂牌成立社工站10个,罕台镇等正在推进。四是持续提高社工人才储备,增加社工就业岗位。依托东胜区社工人才实训基地和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工理论和实务培训。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对志愿者进行社会工作知识专业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三)文明殡葬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将福寿园公墓打造为公办城市公益性公墓。加大公益性公墓和生态节地公墓建设力度,降低群众的殡葬消费,满足治丧群众多样化选择需求,为有效减少散埋乱葬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加快推进全区惠民殡葬工程。继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制度,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体身故后的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及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费用实行减免,并逐步扩大受惠面。三是殡葬领域违建墓地长效整治。根据《鄂尔多斯市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鄂尔多斯市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治理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违法违规散埋乱葬行为,依法整治散埋乱葬、硬化墓、活人墓、豪华大墓,分步、分类解决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泊江海特困人员救治中心建设工作
东胜区民政局申请2021年度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项目,改、扩建东胜区泊江海特困人员救治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床位数350张,用于患精神疾病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同时可开展种养殖。计划下一步积极对接财政、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抓紧办理项目后置手续,安全施工,抓紧进度,按财政部门要求债券工程绩效要求,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