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56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字〔2021〕130号
成文日期 2021-10-19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56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字〔2021〕130号
成文日期 2021-10-19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过去四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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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以来,全区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扎实推进民生改善,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发展社会服务,民政事业取得显著的成绩。

  一、过去四年东胜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社会救助标准大幅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40/人/月和7200/人/年;城市、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护理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农村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实现统一达到10920/人/年,城市分散供养达到1600/人/月,完全丧失部分丧失、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的护理补贴分别达到1100元/人/月、460元/人/月和50元/人/月(实现按月足额发放);临时救助便捷及时,“救急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养老产业、事业迅猛发展,形成以“信息化为支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游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105张。残疾人和儿童福利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明显,实现社会组织审批管理事项“一网通办”,社工人才、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快覆盖,“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更加完善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兜底保障有力。扫黑除恶、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执行严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收养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一)落实兜底保障,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严格落实兜底保障资金。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目前有39人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低保待遇,2018年至今累计发放低保金66.95万元;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0.41万元;对生活存在困难,其他政策不能及时给予帮扶的贫困户,从2018年至今,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5.14万元。二是压实责任,积极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帮扶政策。开展兜底政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加强扶贫政策有效衔接,与东胜区扶贫办联合转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转发自治区《关于开展“扶贫低保两线合一”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时交换贫困户享受低保信息(118条)、贫困人员基本信息、开展了一次数据核对工作(385条);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低保兜底保障脱贫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按季度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解决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派驻3名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多方协调为永胜村打造党群服务中心。持续助力产业发展,成立农村合作社,建造温室大棚3座。开展救助帮扶、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组织慈善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开展义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大力推进“百企帮百村”工作,联系帮扶企业“中华情”养老院鑫海颐和院养老院为困难家庭开展健康体检、捐资助学等活动

  (二)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一是创新开展低保对象综合认定,通过测算家庭经济收入,扣减、核减、降低家庭刚性支出等方式精准认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对象。同时打破户籍限制,改变过去通过户籍性质划分城乡低保救助,而是根据其所居住地进行分类,解决了因户籍性质不同而造成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一样的情况,救助保障更加精准、公平合理。截至目前,东胜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68户2867人,有农村低保对象474户872人。2018年至202110月,东胜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690.36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1356.23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电价补贴、养老保险补贴等各类补贴361.39万元。二是开展特困救助人员认定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改革特困人员保障金发放方式,农村通过“一卡通”发放,城市通过网银发放,机构集中供养人员保障金直接打入供养机构账户,实现特困人员保障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2018年至今,累计发放特困人员各类保障金3017.47万三是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制定出台了《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缩短救助发放时间,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切实发挥“救急难”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2018年至今,已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07.36万元。渠道、多手段开展家庭经济核对工作。利用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定期开展核对工作,有效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确保了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自核对平台投入使用至今,共开展173核对,核查73666户次,123923人次。五是为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得工作负担,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同时也为了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效防止和避免虚报、瞒报、骗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东胜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调查工作

  养老工作成效显著,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一是注重科技赋能,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打造“智慧东胜便民为老服务平台”,平台包括智慧养老、便民生活、民政业务三大板块依托“12349养老服务热线”,为全区老年人提供养老顾问、紧急援助、服务需求与供给对接、高龄独居老人主动问候等服务。目前,全区有2.5万余名老年人加入平台,平台整合全市各大型为老服务企业及组织350余家,内容基本涵盖老年人的各类生活需求。二是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打造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将机构养老标准化、专业化服务向社区居家养老延伸着力打造核心城区“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生活圈”。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8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5家,建成街道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0家,社区级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11家,社区老年助餐场所8个,社区老年活动室87个,床位总数4193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105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截至目前核心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80%。三是全面推广“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打造城市“医养结合”综合体。开展中医、蒙医等特色医疗,联合卫计部门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完成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签约合作,开通老年人绿色就医通道,完成医保对接报销。2017年立仁医养院、兴胜颐康医养全护中心中华医养院、鑫海颐和院被鄂尔多斯市确立为“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8年中华情医养院、兴胜颐康医养全护中心又被分别评为自治区评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四是加大全区优质旅居资源的开发力度,不断完善根据不同年龄、地域、需求的老年群体,丰富老年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吸引区外异地养老人群来我区旅居度假。打造企业自身的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培育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各类旅居企业开通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旅游线路和产品,逐步完善旅居养老奖励政策,实现年旅居接待人数突破5万人次,全力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城市。五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依托美丽乡村工程建设建成2处“集中居住、分户生活、资源共享”的农村幸福互助院,极引导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以及原居住条件差的困难老人集中居住,并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生活补贴。2021年投资1400万元,重新打造东胜区泊江海特困人员救治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大检查指南》,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达标率达到97.3%,全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有针对性的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手册》,对老年人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养老服务。2016年健康养老产业园区被自治区确定为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同步开展了涵盖3大通用服务体系共计132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写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其中85项标准编写。

  (四)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三社联动”发展,不断健全社会组织体系,壮大社工人才队伍

  一是抓好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成立东胜区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围绕“理顺管理体制、扩大组织覆盖、充分发挥作用”主要目标,以“党建促自建、自建推发展”为着力点,研究和创新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18年至今,成立党支部11个,未成立党支部社会组织均选派了党建联络员,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制定《东胜区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三社联动”工作思路,确立了项目引领型的“三社联动”工作模式。2018年至今共开展完成“三社联动”项目9个。三是严格社会组织管理,促进提质升级。制定出台《东胜区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暂不具备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组织改为社区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在社区备案社会组织共380余家,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共计228个,其中社团58个、民办非企业165个、基金会1个、商会4个。四是搭建孵化平台,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搭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工作者实训基地各一处,社会组织孵化园两处,社会组织孵化器三处。以孵化机构为平台,通过开展培训、沙龙、公益创投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截至目前,东胜区各级孵化机构共入驻社会组织70余家,先期已孵化出壳30余家。通过打造社工人才实训基地、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社区社会工作站、开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推进“三社联动”等多措并举、多元联动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实训基地共开展培训56期,培训学员6000余人次,其中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6期,共计1400余人次。目前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543人。六是制定出台《东胜区关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满足社区居多样化服务需求。2018年至今,共投入购买服务资金327万,购买项目50余个,其中试点社区推进购买服务项目10个。

  (五)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基层民主治理新格局

  一是顺利完成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27个村、78个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先后进行了3轮“回头看”。及时组织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并按要求对村、居民委员会的信息进行了核对,并录入数据库,为104个村居民委员会首次发放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019年新增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越秀社区,2021年新增民族街道办事处阿吉奈社区。二是大力推行民主协商和村务公开工作,并健全了村务公开制度和档案资料。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现有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修订、审议和公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修订实现全覆盖。加强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多元投入解决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资金,所有的社区活动阵地都达到自治区制定的社区阵地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活动阵地功能,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社会事务加速发展

  一是婚姻登记工作取得新进展。婚姻登记服务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集中办理,并积极推行网络化服务2018年至今,共登记结婚8104离婚3023对。2019年3月荣获鄂尔多斯市妇女联合会巾帼文明岗。二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惠民殡葬、公益性公墓和殡葬环境建设,不断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成功开通了殡葬服务网站,推出了网上祭奠、短信祭奠、二维码、网上纪念堂、实景墓园等文明、环保、低碳的祭祀方式。三是积极开展“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联合11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发〔2019〕73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字〔20218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调整优化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方案的通知》(东民字〔2021〕91号)文件。对东胜区全面、深入的开展了违墓地摸排工作。同时对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遗体接运、农村散埋乱葬、私自搭建灵棚等问题开展专项摸排整治。三是“文革”时期、“三民”和精简老职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375.3万元,精简老职工30人24.6万元。

  (七)福利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老龄事业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准确、便捷的掌握辖区老年人的数量、基本生活情况,开发打造安心养老和安心助老为老服务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实现高龄老人网上认证。2018年至今,为6万余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8800万余元。儿童关爱工作更加规范。认真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工作,对全区的孤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完善孤儿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开展收养家庭评估和“两类”儿童收养工作,严格审核收养关系人法定要件和证明材料,规范收养程序,确保收养登记工作无错办、漏办的情况发生。

  (八)扎实开展平安边界联检工作

  一是顺利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编纂《东胜地名志》、东胜区地图。二是认真开展了与周边旗区的第六轮界线联检实地查看了我区与周边旗区的边界走向及界桩设置情况,并形成了边界联检报告,签订了平安边界建议协议书,较好地推进了法定界线的权威性和边界地区居民的安定团结。

  今后五年民政工作计划

  今后五年,区民政系统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要结合社会救助权力下工作重新修改完善社会救助相关制度同时顺利完成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实现审批和监管的分离。要履行监管责任,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督查检查,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加强违规责任追究二要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

  (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

  今后五年,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到2026年,建成养老服务体系健全、产业质量规模领先、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社会活力充分激发、具有东胜区特色的现代养老新格局。一要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占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比重过半,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助娱等服务,利用5年时间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多站点)将覆盖100%城市社区,在12个街道每个街道(乡镇)建成1处为老服务中心,在79个社区按照老年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建立养老服务设施,着力构建核心城区“一院一中心多站点”的“15分钟养老服务生活圈”。试点推行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补贴。大力推进“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5年内至少设置30处社区助餐点。开展社区、居家基础养老服务,全区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计划每年提供机构托老、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服务5万人次。二要引导鼓励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化需求。积极招商引资,投资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5年内通过争取中央资金或招商引资在发展1-2家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三要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四要引导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等级评定、绩效考核、满意度测评等方式逐步淘汰基础设施陈旧、服务能力不强的老旧机构,提升东胜养老服务水平。六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畅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渠道,鼓励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从事养老服务。依托社会组织实训基地的硬件设施,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开展对养老机构护工、街道40-50失业、待业人员进行的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养老机构护工及其他通过在培训提高护理人员持证率和提升护理水平。2021年至2023年每年争取20万元上级专项培训资金,每年培训600人次,实现养老机构护工全部培训并储备养老服务人员1000人以上的目标。七要全力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城市不断完善根据不同年龄、地域、需求的老年群体,丰富老年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到2026年培育至少5家开展旅居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全区各种形式的旅居企业至少80%开通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旅游线路和产品,逐步完善旅居养老奖励政策,并按照年度引进度假养生养老人数达到1000人以下,年引进2000人—5000人,年引进5000人以上的三个档次给予一定补贴、补助。计划到2026年旅居人数突破15万人次,全力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城市。

  (三)逐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

  加强以孤儿为主体的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解决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完善孤儿和残疾儿童分类津贴制度、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孤儿供养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完善针对重症困境儿童的特殊救助制度和基本设施建设。积极落实服刑人员的子女、重残人员家庭子女及其他多种原因导致的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

  (四)完善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

  一要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社区活动阵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建设社区综合体,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便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二要认真开展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村社区居民会议和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联席会议、议事协商会议等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三要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以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为根本,完善村民自治与多元主体参与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推进村民自我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有效衔接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促进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相融合,构建生态功能与生产生活功能协调发展的人居环境,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

  (五)夯实行政区划工作

  一要对已通过验收的地名数据库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核对、修改完善,根据上级要求,编制《东胜区地名志》、地名录,印制发行东胜地区图、东胜街区图,充分利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建立大地名网站,探索地名信息化建设,以进一步促进东胜区经济发展和方便市民生活。二要按国家标准,结合民族特色,制作更换街路巷牌,力争做到美观大方,文字清晰,指位明确,以进一步方便居民生产生活,提升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打造美好的东胜形象

  (六)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一要加快推进东胜区福寿园公益性公墓、生态节地公墓和殡仪服务站和殡葬用品市场建设,满足治丧群众多样化需求。二要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网络祭扫”等活动,弘扬文明殡葬理念,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改革,实现全区基本殡葬费用全免,并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三要落实部门责任,相互配合,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确保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解决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灵棚乱象。四要提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质量,从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辅导等方面加强服务,并且每周举办“和谐家庭幸福婚姻”公益讲堂。五要落实好精简老职工、文革时期“三民”补贴发放政策。加强高龄人员核查认定工作,积极推行网上认定办理。

  (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按照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将“三社联动”作为加强社区建设、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今后五年重点工作,实现在所有社区全面推进“三社联动”。

  一要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进一步规范异地商会、基金会的登记。发展支持型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予以能力建设、资源和智力的支持,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服务。鼓励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发展、服务、评估、预警等综合性服务。

  二要深化政社关系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合理界定政府、社会、市场三者职能边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经济和社会建设,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构建一个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组织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互动的社会治理网络。三要完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购买服务机制、政府资助及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加大宣传和普及工作,落实与社会组织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搭建政社合作平台,提升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开展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和服务工作,提高社会组织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建设。四要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形成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流程,探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全面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和作用全覆盖。五要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畅通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沟通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鼓励社会组织中优秀人才积极参政议政,继续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利益表达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对公共行政的参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

  (八)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科学合理、专业能力强的人才梯队

  一要提高社工人才储备,增加社工就业岗位。到2026年,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0.2%的比例,持证社工达到1200名。其中,政府、社会组织等吸纳聘用的社工达到800人。二要托东胜区社工人才实训基地和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工理论和实务培训。到2026年所有执业社工具备助理社工师以上资格,其中,社工师达15%-20%;高级社工师达2-3%;提升社工整体学历水平,2026年,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社工占有社工总量的70%以上,社工专业研究生学历达到15%。三要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探索培养本地督导为骨干的社工人才梯队,实现“督导、督导助理、一线社工、社工员”梯级社工人才队伍,到2026年,按照一线社工与督导、督导助理10:1的比例,督导、督导助理达到120人以上。四要加强社工人才队伍管理。为社会工作者构建成长晋升的人才发展机制,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准入、职业评价、专业晋升、终身学习等制度,建构社工职业的专业权威性。同时,实施定岗定责、按责取酬、一级多档、评聘分离的薪酬制度。实行社工证书登记与执业注册管理制度。五要发展壮大城乡社区服务类服务组织。依托东胜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重点培育孵化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社工+志愿者”的社会服务模式,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对志愿者进行社会工作知识专业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九)今后五年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

  重大项目:

  (1)鑫海颐和城城企普惠养老康养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总床位1200张;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两栋楼,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建设普惠养老和配套医疗,400张床位,二期完成剩余800张养老医疗服务床位建设;

  (2)广厦医院康养中心项目:新建占地3.7万平方米的广厦康养中心设置300张康养床位。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拟建一栋集门诊、疗养院为一体的综合楼。二期建设专家办公楼。三期拟建门诊楼、住院综合楼;

  (3)东胜区泊江海特困人员救治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床位数350张,用于患精神疾病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同时可开展种养殖;

  (4)东胜区社区为老服务中心项目:打造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实现12个街道79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覆盖,五年内至少铺设30处社区助餐点,实现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每年辐射5万人次;

  (5)东胜区智慧养老大数据服务运营中心项目:计划利用亿利城A、C座建设综合性大数据信息运营网络和硬件配套设施设备;

  (6)东胜区殡仪服务站和殡葬用品市场项目:在罕台镇、铜川镇各建设一处殡仪服务站,同时在每处殡仪服务站点上各建设一处小型殡葬用品市场,总建筑面积6000平米;

  (7)东胜区福寿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加大公益性公墓和生态节地公墓建设力度满足治丧群众多样化选择需求,1万穴公益性公墓和节地生态葬公墓;

  (8)东胜区城区街、路、巷标识牌的更换项目:为进一步展示东胜的城市的市容市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进一步方便外来人员和市民出行办事。东胜城区各街路巷地名指示牌的制作、设置、安装。

  重点工作:

  (1)东胜区“三社联动”重点工作:“三社联动”项目全面启动,每年开展一个“三社联动”督导培训项目,在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开展一个“三社联动”服务项目。

  (2)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重点工作: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低保户的救助标准,从而提高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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