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国有企业:
现将《东胜区直属国有企业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各直属企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与4月12日前以正式函文形式反馈到区国资委,届时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王海林
联系电话:0477-8120857,15048772877
附件:《东胜区直属国有企业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东胜区直属国有企业2017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征求意见稿)
◎商业类企业考核指标
一、基本指标(20分)
净利润(10分)、净资产收益率(5分)、经济增加值(5分)。
二、对标指标(20分)
运行管理成本(8分);
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7分);
创新发展或科技投入(科技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企业总收入的比值)(5分,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个指标)。
三、重点工作指标(20分)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国资委、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围绕企业战略发展主题、主营业务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拟定,设置3-5个指标。(由企业报)
四、评议性指标(40分)
(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15分)
健全落实党建责任,创新党建形式和内容,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情况。
(二)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法规(10分)
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本企业及全资和控股子企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规范本企业及全资和控股子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建立具有本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5分)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履职;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下属出资企业履行股东权益;完善企业用人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工制度;领导班子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
(四)社会责任(4分)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关怀员工健康与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会就业。
(五)日常协调配合工作(6分)
准确、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文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活动、会议、培训等。
安全生产与环保工作为否决指标:
1.发生2-3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视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确定)或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2.发生1-2起一般环境污染事件(视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确定)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公益类企业考核指标
一、功能性指标(25分)
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任务完成程度(7分)、企业向社会提供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8分,引进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测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7分)、信息披露(3分)。
二、重点工作指标(20分)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国资委、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围绕企业战略发展主题、主营业务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拟定,设置3-5个指标。(由企业报)
三、财务性指标(15分)
运行管理成本(10分)、净利润(2分)、企业负债控制程度(3分)。
四、评议性指标(40分)
(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15分)
健全落实党建责任,创新党建形式和内容,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情况。
(二)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法规(10分)
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本企业及全资和控股子企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规范本企业及全资和控股子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建立具有本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5分)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履职;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下属出资企业履行股东权益;完善企业用人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工制度;领导班子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
(四)社会责任(4分)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关怀员工健康与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会就业。
(五)日常协调配合工作(6分)
准确、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文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活动、会议、培训等。
安全生产与环保工作为否决指标:
1.发生2-3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视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确定)或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2.发生1-2起一般环境污染事件(视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确定)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