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东胜区金融办关于开展民生
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报告
东胜区纪委:
现将《东胜区金融办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随文上报,请审核。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19年3月20日
东胜区金融办关于开展民生领域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内纪发〔2019〕5号)要求,东胜区金融办决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集中整治民政民生领域腐败和影响公权力行使的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整治重点
(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保障民生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金融监管职责履行不力,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民生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政策落实方面。民生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涉及民生的金融监管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在涉及民生的金融扶贫领域,政策宣传不到位、应贷不贷、上浮贷款利率、随意增加抵押条件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在民生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问题,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服务群众的窗口科室和人员在审批和服务中冷硬横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随意设立条件、标准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充分发动群众,拓宽线索来源。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发动群众揭露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深入查找自身工作制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自下而上整改解决。
(二)坚持靶向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和发现掌握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一件也不放过,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三)严格执纪执法,查处典型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一批主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彻查到底、严惩不贷。
(四)强化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巩固深化成果,健全制度措施。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管用的原则,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