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203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东胜区金融办 文  号 东金办发〔2019〕49号
成文日期 2019-09-2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203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东胜区金融办
文  号 东金办发〔2019〕49号
成文日期 2019-09-20
公文时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典当行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金融办 发布日期:2019-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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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典当行日常

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典当行: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部署,今年3月份,自治区典当行监管职能正式从自治区商务厅转隶至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更好履行自治区典当行监管管理职能,重申有关行业监督管理规定。东胜区人民政府金融管理工作办公室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对典当行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

经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公司及分支机构,且通过自治区金融监督管理局2018年年审的典当行。

二、监督检查依据及方式

(一)检查依据

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对本地区典当行进行监督管理。

(二)现场检查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作好现场检查工作,一是对典当企业开展年度考核现场检查。每年组织辖内典当企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重点对公司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业务开展、资金运用、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按要求报送年度审核资料二是每半年对典当企业开展一次现场检查。重点对典当企业的银行发生额对账单和现金进行抽查,防止出现资金抽逃、违规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当票和续当凭证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三是对典当企业开展风险排查现场检查。要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内典当企业进行随机风险排查,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典当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维护辖内金融秩序。

(三)非现场检查工作

1.准确掌握典当企业基本信息、业务经营信息及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股东信息等内容;

2.随时查看典当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及时了解典当企业业务变化情况及原因、典当期满对绝当物的处理情况、合规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

三、现场检查流程

1.制定检查方案。每年年初应制定本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按实际需求和时间安排,制定相应年度考核评价、按季度抽查、风险排查等现场检查工作。

2.开展检查准备。对被检查的典当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前培训,介绍工作程序、被查公司的基本信息、相关资料及日常监管情况。

3.下发检查通知。开始启动检查工作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通知被检查机构检查时间及准备材料清单。被检查机构需按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4.实施检查工作。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座谈交流、现场察看、审查账册、上门或电话走访银行及客户等方式实施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5.出具检查意见。根据检查情况填制相关表格和出具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至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依法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或进行处罚。

四、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风险研判。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并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内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监测和研判。二是落实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对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典当行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东胜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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