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0167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林办发〔2019〕9号 |
成文日期 | 2019-05-10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0167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林办发〔2019〕9号 |
成文日期 | 2019-05-10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自查自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林荫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自查自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0日
林荫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自查自改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刻吸取乌兰察布市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爆燃事故和河北衡水市在建工地升降机折断伤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前一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根据《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东安发〔2019〕3号)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决定在全辖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请各社区精心组织实施,深入细致检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不断夯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我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自查自改范围
自查自改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在落实《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东安发〔2019〕37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油气管输、城市燃气管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将近年来未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和容易被忽视且易发事故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入自查自改范围。
三、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自查自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自查自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组 长:罗喜元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高宏文 人大工委主任
杜埃存 党工委副书记
白利平 纪工委书记
苗 旭 武装部部长
杨润花 宣传委员
丁虎清 办事处副主任
张俊梅 办事处副主任
马根虎 办事处副主任
郝晓春 工业街派出所所长
成 员:韩双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树源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赵 东 综治办公室主任
陈 敏 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李海军 物业办公室主任
郭丽梅 劳动保障所所长
班慧玲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敏 民政办公室主任
李美丽 司法所所长
孙美英 伊欢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小丽 文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邢 宇 益民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江艳 绒纺社区党支部书记
郭家硕 瑞祥社区党支部书记
院 智 技工社区党支部书记
薛 睿 蒙欣社区党支部书记
职能职责:负责对各专项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四、检查时间和工作安排
(一)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方案(2019年5月10日前)
各辖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具体自查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2019年5月10日至8月6)
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表,详细列明自查自改事项、具体内容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台账式管理,分类分批验收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企业同步开展全员、全过程的自查自纠,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办事处将组成督察组,有针对性的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
(三)梳理汇总(2019年8月7日前)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自查自纠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
(三)企业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发现隐患整改情况,复产复工采取安全措施以及主要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油气管输、城市燃气管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情况。
(五)2019年以来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整改情况。
(六)《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东安发〔2019〕37号)落实情况。
(七)其它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各司其职,迅速行动,以最高标准、最强组织、最严要求、最佳状态、最切实管用的措施、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自查自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二)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要结合
实际,强化专家巡查,彻底排查和清除各类风险隐患。
(三)强化督查检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自查自改取得实效。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将对各企事业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督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责任不落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查结果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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