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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5/2017-061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公政发〔2017〕3号
成文日期 2017-03-3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5/2017-061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公政发〔2017〕3号
成文日期 2017-03-30
公文时效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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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30

 

 

公园街道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实施方案

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的通知》(东安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进一步加强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刻吸取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依法治理,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构建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以最严厉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问责,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决定》学习宣贯,推动街道社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二)通过开展《决定》学习宣贯,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部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执行重大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着力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职尽责。

(三)通过开展《决定》学习宣贯,明确街道社区和各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使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杜绝责任盲区。  

(四)通过开展《决定》学习宣贯,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各单位及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决定》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成立公园街道办事处宣贯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长:裴    办事处副主任

      员:张    街道党政办主任

高彩萍  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郝玉华  街道城管办主任

                李玉芳  街道安监办主任

                白光军  街道司法所所长

                高彩梅  街道宣教室主任

            赵志忠  育才社区党支部书记

                园林社区党支部书记

            乔春磊  通顺社区党支部书记

                前进社区党支部书记

                民生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增益  红波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裴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玉芳同志担任。

四、宣贯方式

(一)把学习宣贯《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各种不同的宣贯形式,将《决定》内容,深入校园、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召开专题学习宣贯会议,街道邀请区安监局宣教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宣讲。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街道微信平台设立《决定》宣贯专栏,进行集中解读和宣贯。

    (四)组织开展《决定》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活动。

    (五)组织开展街道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

    (六)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栏,广泛宣传新《决定》的精神和实质内涵,营造浓厚的氛围,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决定》的学习和宣贯活动,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决定》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对《决定》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宣贯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宣贯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新闻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平台等多种新媒体手段,大力开展《决定》宣贯活动,采取简单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企业生产主体宣传《决定》。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社区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宣贯边排查隐患边抓好整改,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决定》的实效性。

 

 

抄送:区安委办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30印发

  

现将《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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