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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5/2017-0616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公政发〔2017〕2号
成文日期 2017-03-2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5/2017-0616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公政发〔2017〕2号
成文日期 2017-03-23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公园街道党工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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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社区

 《公园街道党工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经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3

 

 

 

 公园街道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东胜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东胜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工作向基层延伸,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东胜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级发[2017]4号)、《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17]3号)、《东胜区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园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东胜区落地生根,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及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党风廉政建设新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街道、社区及基层站所等公共服务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涉及民生、发展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扶贫开发领域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3.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克扣、拖欠群众财务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指挥机构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不负责任、拖拉推诿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

    1.成立机构。集中整治工作由公园街道纪工委负责组织开展,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工作部门确定一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日常工作由公园街道纪工委负责。

    2.制定方案。公园街道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街道和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区集中整治办公室备案。

    3.宣传启动。公园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部署启动集中整治工作,街道和各社区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公布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477-8391553,8395611

   (二)清理核查(4月—8月)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区、街道、社区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社区财务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街道集中整治办公室将安排多个联合督查组主动出击,采取明查暗访、跟踪群众办事等方式发现问题,形成压力。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1月为时间起点,街道党工委和各社区要严格按照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排查清理。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公园街道、各社区对全面自查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公园街道和各社区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

(三)督查问责(9-10月)

    1.重点督办。公园街道集中整治办公室将确定几个重点社区,分期分批交办,督办一批问题线索。

    2.实地抽查。公园街道集中整治办公室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相关单位和纪检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12月)

    1.建章立制。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个,公园街道、各社区要进行分析整改,制定出台并健全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公园街道、各社区要认真总结、评估集中整治工作效果,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集中整治办公室。公园街道集中整治办公室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集中整治工作坚持“线面结合”工作方法,街道纪工委负责“面”上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监督查处等工作;街道和各社区党组织负责“线”上的工作,主要责任本单位整治方案的制定、整治工作的开展、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集中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基层党委、纪(工)委的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要建立集中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单位的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定期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形式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实行快查快结。公园街道要整合纪委力量,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分片联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度处理原则上不得超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要及时移送和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公园街道要直接进行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公园街道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实现集中整治预期目标。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附件:公园街道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办公室组成人员

 

 

 

附件

  

    公园街道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

          问题办公室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园街道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公园街道纪工委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重点部门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现将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职责明确如下:

  一、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杨伟

副主任:苏鹏  赵群  邬小燕  裴军  刘丽峰  张海明

        杨永珍

成员:张莉   张婧  高彩萍  郝玉华  李玉芳  杨桃  赵 志忠  乔春磊  张增益  陈艳   赵斌  白广军

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简报编发、情报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

(二)下设工作组

1.整治工作组:

    负责人: 

联络员:李威娜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本单位整治方案的制定及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工作;

2.纪检工作组:

负责人: 

联络员:刘建敏

    主要职责:街道纪工委主要负责街道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监督查处,各部门问题核查、汇总分析、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整治办公室;负责协调查处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或者挪用集体财产等经济类犯罪案件,完成集中整治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 

联络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组:

负责人:丁瑞霞

联络员: 康艳芬

主要职责:负责涉及社区的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有关政策鉴定、把关等工作;负责协调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司法调查组:

负责人:刘丽峰

联络员:白光军

主要职责:配合纪检工作组协调查处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在受委托履行公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问题,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事务组:

    负责人:邬小燕

    联络员:高彩萍

主要职责:结合实际负责开展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把关;负责社保、医保、就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医疗计生服务收费等卫生计生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扶贫开发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7.城市管理组:

负责人:裴 

联络员:郝玉华

主要职责:负责房票发放、棚改、城市精细化治理、社区三年攻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违规问题的把关;完成集中整治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综治信访组:

负责人:张海明

联络员:王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有关集中整治的信访来访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完成集中整治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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