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东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资料来源: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2-07-1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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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协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给你们,同时,随文附《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一、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执行政策解读报送机制,对涉及面广、较重大的政策性文件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规范性文件全部开展解读。除文字解读,要增加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解读内容突出新旧政策差异、管理执行标准、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并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同时,深化政策解读,以各部门公开的电话、政务服务场所为依托,针对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建设。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各部门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和义务。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以及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处理申请公开信息要做到内容标准、程序合法、按期答复。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

  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规范报备工作,未经审批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现象发生。同时,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五、加强制度建设

  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台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杜绝发布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3.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docx
附件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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