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2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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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政府网站云平台、东胜区民生审核监督平台和内蒙古财政厅预决算管理平台等网站从多种渠道,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真实公开、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各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发表信息385条。二是在东胜区人民门户等网站主动公开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情况、内设等情况,全面公开各类办事事项权责清单、公开事项办理结果、并及时回复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及时更新单位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四是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四是不断完善健全了各类信息报送考核管理制度。五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和新媒体维护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07.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还需拓宽;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2022年,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多方位地给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三是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多渠道的地予以公开,增强公开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