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城建工作,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和公开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东胜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及“东胜之窗”门户网站规范化制度汇编》和《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从公开各类文件、通知、清单和目录等事项,跟踪受理涉及本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制度建设,政策解读,全面公开政务服务类的信息及民生关注的事项等方面,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统一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我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2020年,先后召开信息工作专题会议2次,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城建领域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每份文件公开之前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在其制定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及时更新。2020年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东胜区三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目中共计公开信息30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2019年度决算、2020年度预算均公开完毕,公开后舆情回应一切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共计7项,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给政府信息室共报送7条信息,重点结合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广告牌宣传,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实体宣传栏、电子屏、广告牌等媒介公开宣传信息公开宣传信息341条。
(四)政务服务公开情况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疫情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影响,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审批的实施方案(试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项目建设早施工、早投产,实行建设项目手续“容缺审批”,提高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综合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将建设领域涉及到的质量、安全、消防、建设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燃气等方面涉及到的审批事项及流程图,全部便民公开,显著优化了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使政务服务平台良好运营。
(五)监督保障等方面情况
2020年,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函》的通知及《东胜区五位一体考核目标责任》文件要求,积极完成考核范围内的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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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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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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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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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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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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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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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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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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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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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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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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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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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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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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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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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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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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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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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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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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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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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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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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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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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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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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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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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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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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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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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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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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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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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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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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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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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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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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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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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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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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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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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公开的平台数据不能实现共享。
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的划转,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开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区两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工作,全面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多方位地给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二是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多种渠道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多渠道的地予以公开,增强公开的效果。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力求公开平台形式多样。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微信公众平台、报刊、宣传栏、电子屏、宣传广告牌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数据共享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把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