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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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东胜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5115711

  电子邮箱:dsqybjbgs@163.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A205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焦点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1条,主动公开文件信息可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出现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保密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及时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工作中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东胜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以“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同时加强本部门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建设。2024年在“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平台发布各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共计700余条。公布的内容包括政策法规、业务办理、各类活动、工作动态、通知公示等,确保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全面、丰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五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类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积极完成本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有效防范违规发布、公开泄密等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人员配置尚需优化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明确公开时限和内容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二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同时加强培训,提升信息报送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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