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1-2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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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东胜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大块内容。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5115711

    联系地址: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2楼A205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社会舆论关注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截至2023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文件信息3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1条,主动公开文件信息均可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出现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保密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以“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同时积极加强本部门新媒体平台建设。在“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共计1000。公布的内容涵盖政策法规、业务办理各类活动、工作动态、通知公示等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丰富、全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五公开”制度,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加强审核,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将“三审三校”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类信息发布闭环管理机制,并积极配合本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有效防范违规发布、公开泄密等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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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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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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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深度不足的问题,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提高信息宣传的综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切和监督。二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等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同时督促做好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以公开促整改。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应用。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