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1-3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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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区东胜医保局信息公开概况、主动公开情况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具体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投诉情况、努力方向、《2022年东胜区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九大块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5115711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 (A205室)

    邮政编码:017000

    、报告内容

    2022年,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落实公开要求。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

  (二)畅通便民渠道。坚持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让群众看得懂、易理解、用得上。拓宽解读渠道,依托政府网站、鄂尔多斯之声互动交流栏目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公众和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及时解答群众对生育、参保就医、报销相关政策。

  )严格发布审核。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时效性与安全性,促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单位人员短缺和科室人员流动,没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导致工作衔接运行不够顺畅工作质量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将从以下个方面开展工作:

  1.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及时梳理、收集信息发布,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平台中栏目得到及时更新。

  2.进一步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安排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系统学习研究,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