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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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总结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此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一楼西侧127办公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8380744,邮箱:54678593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人社工作特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全面推动人社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紧扣人社工作重点,全面梳理了人社和就业、社保领域的政务公开,收集、整理政务公开信息。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民可通过上网查询公开信息。此外,还积极通过“东胜人社”“东胜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信息。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主抓局内信息公开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1人(兼职)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及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及时报送和更新,全面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二)落实好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情况统计、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并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坚决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三)抓好制度保障。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工作细则,完善确定了我局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及时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主动公开各类文件信息165条,其中,公开“红头文件”共计公布39条,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在其制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按时更新涉及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公示95条通知公告27、其他信息4条。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业务工作、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年报、财务预算决算等各类信息。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0件。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0件。

  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政务公开主要依托东胜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通过东胜人社”、“东胜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东胜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人社工作信息全年共计发布信息116条。公布的信息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丰富、全面。东胜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创业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20条,内容涵盖招聘信息、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等相关内容,全年无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我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去年有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明显问题。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由于没有专职人员,以及缺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一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维护工作还不够到位等问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研究不够,存在遇到问题现学现用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保密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做到公开信息不保密,保密信息不公开。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责任,保证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