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1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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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汇总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81006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202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2东胜区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主责主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步骤,每月分管领导把关审核上报拟公开文件,三个月内未有公开文件及时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二是确保公开信息安全。积极组织政务信息保密培训,学习保密工作法规、政策,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是实现主动政务信息公开。本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对部门人事调整等重要事项面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务事项公开透明。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22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内容涵盖人事调整、工作总结等需公开的各类信息。

  3.主动公开的途径:主要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和部门公告栏进行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办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金融工作实际,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不够细化,未第一时间对新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等等。

  接下来,我办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学习内容,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和动态信息等栏目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办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东胜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1230